更新时间:2022.09.17
民法典规定房屋买卖房屋买卖合同如果符合法定有效条件就能成立,法定有效条件有: 1、房屋买卖合同当事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房屋买卖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 3、房屋买卖合同的内容符合法律规定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4、法律规定的其他
房屋买卖契约成立的条件如下: 1、买卖双方当事人具有房屋买卖的合意; 2、房屋买卖合同的相关内容已明确、具体; 3、双方签订了合同,均已签字或者盖章。
换房时是先卖房还是先买房要根据具体情况。对于有房子但是没有贷款,而且手里还有闲置资金的换房者来说,卖房子完全可以延后再议,这样还能缩短换房的时间差。
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但是出租人与第三人订立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是不受影响的。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八条的规定,出租人未通知承租人或者有其他妨害承租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情形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
为规避优先购买权订立的合同一般不具有法律效力。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而股东与他人恶意串通,规避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的,是无效的。
无效。可诉请法院确认“阳合同”无效,并按照“阴合同”价格行使优先购买权。 涉及到阴阳合同,即黑白合同,是指股权转让时,出让方与受让方同时签订两份合同,除价格条款存在差异外,两份合同内容完全一致。此类合同出让方和受让方人为抬高了股权转让的“同
规避优先购买权订立的合同只要符合了合同有效的要件即有效,与是否规避了优先购买权无关。对公司股东越过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订立的股权转让合同,其他股东可以主张按照同等条件购买该转让股权,其他股东若只是请求法院确认该转让合同的效力而不行使优先购买
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财产。但抵押财产的转让的,抵押财产上的抵押权不受影响。根据《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的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
规避优先购买权而订立的合同一般无效。如果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为规避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而订立合同的,该合同无效。无效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侵犯优先购买权的买卖合同效力认定问题是优先购买权的行使期限在性质上应为除斥期间,超过该期间,优先购买权消灭,优先购买权人不得再以行使优先购买权为由来否定出卖人和第三人之间已经成立的买卖合同。但在该期间内,出卖人负有止卖义务。如果第三人在侵害
房屋买卖一般先交钱后办理过户。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缴纳首付款,携带身份证件、婚姻状况的证明、购房合同、房屋的相关产权证等资料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缴纳税费后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发过户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