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7
数个房屋买卖合同,在无特别约定的情况下,网签合同优先。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积极应用网络信息技术,逐步推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登记备案。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办理的,应当有书面委托书。
抵押房屋买卖合同有效,但如果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约定不得转让的情况除外。 法律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
抵押在先的房屋经抵押权人同意买卖合同有效。房屋作为抵押物,非经抵押权人同意抵押人无权私自进行所有权的变更,抵押权人拒绝交易请求的应在贷款还清、解除抵押状态后进行买卖。
可以。房屋继承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是有效的,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完场不动产物权的变更登记即可。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
房屋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六条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房屋租赁纠纷房屋租赁合同中优先购买权纠纷的处理是出租人出卖出租房屋,应提前3个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出租人未按此规定出卖房屋的,承租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宣告该房屋买卖无效。
房屋优先购买权是指民事主体在特定买卖的同等条件下,依法享有优先于他人购买房屋的权利。拥有优先购买权的人包括承租人、房屋共有人、公共旧房原住户和原产权单位。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
下列主体具有房屋的优先购买权:房屋的承租人;以及房屋的按份共有人等。但是出租人在出卖房屋时,如果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承租人不享有优先购买权。
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进行操作,一般情况下是先给定金,签合同,给首付,房产过户,给大部分余款,物业交割(户口迁移、水电煤气等过户并交清费用),最后给剩余房款。
合同先成立后生效的,合同的成立是第一步,合同的生效是第二步,也就是说合同的成立是合同生效的前提。如果合同不成立就不会有合同生效的问题,但成立的合同并不当然有效。合同成立时,符合生效条件的同时生效。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
1、有限责任公司的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2、房屋的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3、合伙人、财产的按份共有人享有优先购买权; 4、知识产权法上的优先购买权。包括:委托合同完成的发明,专利申请权归研发人,研发人若转让专利申请权,委托人有优先购买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