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2
民事诉讼法的任务:保护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人民法院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正确适用法律,及时审理民事案件,确认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制裁民事违法行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顺利进行。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了保全申请人或者是先予执行申请人不服法院的保全裁定或者是先予执行裁定的救济方式。如果出现这种情况,申请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复议,并且复议期间并不停止原保全裁定或者是先予执行裁定的执行。
依据宪法对法律文件或具体行为是否符合宪法进行审查,确认其与宪法规定是否不一致、相抵触或矛盾,并根据宪法作出合宪或违宪的判断。是监督宪法实施、维护宪法权威的重要方式,对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的统一和尊严,保证宪法在实际工作中得到有效的遵守和实施,具
民事诉讼管辖金额内容: 1、高级人民法院管辖标的金额在5000万元以上的一审民事案件,诉讼标的金额在2000万元以上的一审民事案件,当事人住所不在本辖区或者涉外,涉及港澳台。 2、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一审民事案件: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诉讼标的
《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
公务员法规定的回避包括任职回避、地域回避、公务回避。回避是指为了防止公务员因个人利益和亲属关系等因素对公务活动产生不良影响,而在公务员所在职务、所执行公务和任职地区等方面做出一定的限制,使其避开有关亲属关系和公务的制度。
《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审理期限:一审案件适用普通程序的,审限一般是立案之日起的六个月内,一审简易程序的审限是立案之日起的三个月内,二审程序的审限则一般是立案之日起的三个月内。
在刑事诉讼中规定的全面审查原则的内容包括:二审法院既要对原审法院所认定的事实是否正确进行审查,又要对其适用法律是否正确进行审查;对上诉或抗诉的部分进行审查,又要对未上诉或抗诉的部分进行审查等。
与传统的、一般的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相比,环境公益诉讼有其特殊性: 1、环境公益诉讼的主体具有特殊性。 2、环境公益诉讼目的具有特殊性。环境公益诉讼的目的是维护环境公共利益。 3、环境公益诉讼具有显著的预防性,同时兼具补救功能。环境公益诉讼的
大病保险保障对象为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的参保(合)人。大病保险的保障范围要与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相衔接。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应按政策规定提供基本医疗保障。在此基础上,大病保险主要在参保(合)人患大病发生高额医疗费用的情况下,对城镇居民医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