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4
在人民法院的诉讼活动中,第三人一般是不能对管辖权提出异议的。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的司法解释规定,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成为当事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可以申请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成为当事
股东代表公司提起的民事诉讼,可以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因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散等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关于刑法的属地管辖权是如何确定的问题,依据我国刑法规定和刑法理论,我国刑法适用以属地管辖为,辅之一其他管辖方式。一般情况下,犯罪行为地和犯罪结果地有一项在我国领域内发生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另外,我国的航空器和船舶也视为我国领域内。具
无管辖权法院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对于本院没有管辖权的案件,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原告坚持起诉的,裁定不予受理。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
行政诉讼管辖权异议上诉应当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自收到驳回管辖权异议的裁定之日的起的十日内。上诉以一次为限。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被告提出管辖异议的,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
离婚诉讼管辖权的确定方式为: 1.一般情况下,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3.如果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中华
股东出资纠纷管辖权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确定。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被告住所地或者资协议履行地为基础,但要综合考虑公司所在地等因素来确定管辖法院。股东出资纠纷的表现很多:虚假出资纠纷、逾期出资纠纷、出资不足纠纷、抽逃出资纠纷等。因为公司设立、确认
涉外刑事案件管辖权的确定为犯罪地的人民法院,法律规定对于外国人犯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可以适用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对于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犯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通过外交途径解决。
不同情况下的管辖法院是不同的,需要结合案件实际情况来确定管辖法院,一般来说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涉外离婚案件应该以“原告就被告”作为地域管辖的一般原则: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此外还有涉外离婚诉讼管辖法院特殊规定: 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居住的人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