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6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刑事案件一审审理期限最短两个月,最长无法确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时,一般会在两个月内宣判,最长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只有可能判处死刑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以及有特殊情况的案件,经上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三个月。因特殊情况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一审民事案件的审限为6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法院批准;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审限为3个月,不能延长,若3个月内不能审结,转为普通程序继续审理。
三至六个月。 首先,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其次,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案情复杂、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过二个月的案件,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侦查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该
拘留审查是指刑事上的拘留。一般来说,公安机关对于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在拘留后的三日内,报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即拘留最长的期限一般不超过7日。同时,对于像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因审查
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期限大概是一个月,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人,认为需要逮捕的时候,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的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捕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
刑事申诉的答复期限,最长不超过六个月。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经部门负责人或者检察长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审查期限。复查刑事申诉案件,应当在立案后三个月以内办结。案件重大、疑难、复杂的,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期限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 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
取保候审的审查逮捕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由审查批捕部门办理。审查批捕部门应当指定办案人员审查。办案人员审查后,提出审查意见,审查批捕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请检察长批准或决定。重大案件应当经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