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2
女儿有继承父母遗产的权利,儿媳没有继承公婆遗产的权利。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女儿和儿子享有平等的继承权,女儿都作为父母遗产的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父母的遗产,而儿媳不是公婆遗产的继承人,但丧偶的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继承公婆遗产。所以
第一继承人是媳妇的嫂子,第二继承人是媳妇的父母及哥哥的子女。遗产的分派原则是,媳妇的嫂子继承百分之五十,媳妇的父母及哥哥的子女,各继承百分之二十五。
儿媳妇一般情形下没有继承权,也没有赡养的义务,只有协助配偶赡养父母的义务。若是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则享有继承权,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光棍叔叔无子女,其遗产有遗嘱,按照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处理。法定继承中,遗产由叔叔的父母继承,父母去世的,由叔叔的兄弟姐妹继承。叔叔的兄弟姐妹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协商同意的,也可
没有儿媳继承遗产是属于法定继承或者遗嘱继承丧偶儿媳没有赡养公婆的义务,如果丧偶儿媳对公婆尽赡养义务,将来可以作为公婆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参与遗产分配《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
农村宅基地是按每户人口进行分配的,具体分配政策要看当地文件。 因此,如果主张宅基地使用权,那么前提是政府已经分配给你宅基地了。有的分配是明确的,即土地档案已经有你的名字份额,但也有一户人家人口变动的情
生活中,涉及胎儿利益保护的情况越来越多。一个胎儿还没有出生,父亲就去世了,这个胎儿有没有继承父亲财产的权利呢。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胎儿也可以继承遗产或者接受赠与。
儿媳不属于一般情况下的法定继承人。根据继承法的规定,法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但是,如果儿媳在丧偶后仍然对公、婆尽了主要的赡养义务的,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与继承。关于遗产继承
祖父母去世,就意味着祖父母涉及的遗产继承程序的开始。如果这时候,父亲已经去世,而且是早于祖父母去世的,法律并没有剥夺父亲的继承权。相反,如果父亲留有子女,子女能够作为代位继承人,继承被代位继承人,也就是父亲应当继承的遗产份额。这主要是因为,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最新规定,如果胎儿在出生时存活的,无论存活的时间长短,都可以视为具备民事权利能力,也就能够享有和行使继承的权利。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被继承人死亡后,在分割遗产时,应当为未出生的胎儿保留应有的继承份额。也就是说,即使胎儿尚未分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