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5
订立委托合同的程序:先由委托人选择受托人;然后调查受托人的信用状况和业务能力;再由双方对合同的条款进行协商;最后依法订立书面的委托合同,办理相关的手续。
承包合同的注意事项: 一、要了解工程基本情况; 二、严格审查发包人签约主体资格、资质等级及履约信用; 三、使用准确术语来表述工期、质量、造价等施工合同重要条款的约定。
承揽合同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区别如下: 1、主体不同;法律对建设工程合同的发包人和承包人的主体资格均有要求。发包人一般为建设工程的建设单位,承包人为具有从事勘察、设计、施工业务资格的法人,而且要具有相应的资质。自然人即不能成为建设工程合同的
建设工程合同签订的方式有两种: 一是协商方式 即由双方当事人通过协商签订工程建设合同。 二是通过招标投标的方式。 招标投标是国际经济交往和国际贸易中普遍采用的一种交易方式,近年来在我国国内经济交往中尤其是在各种工程建筑项目中逐渐采用。
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对勘察、设计单位处合同约定的勘察费、设计费百分之二十五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罚款; 对施工单位处工程合同价款百分之零点五以上百分之一以下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处理流程是,当事人可以先自行协商,然后协商不成的,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诉或申请仲裁;再由法院或仲裁机构审理,并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及时作出相应的裁决。
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范围有:人工费(即施工人的报酬)、材料费、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和税金、建筑安装工程费、其他项目费等。
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确定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由此可以推出,质量责任主体包括:承包人、勘察人、设计人等等,与建设工程质量相关的施工人或者是工
1、审查合同是否需要经过有关机关批准或登记或备案; 2、如合同中约定经公证合同方能生效,应审查合同是否经公证机关公证; 3、如果合同附有生效期限,应审查期限是否截止; 4、如果合同约定第三人为保证人的,应审查是否有保证人的签字或盖章,采取抵
依现行法律规定,当合同无效后,对已经取得的财物应返还原物、恢复原状或折价补偿。但是,建筑工程与其他财物不同,无法返还原物、恢复原状等或者恢复原状会造成更多的社会经济损失。如果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根据有关司法解释规定,根据工程完工状况,建设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中挂靠纠纷不受法律保护。根据法律规定,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中存在挂靠行为的,工程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验收质量合格的,可主张相应的工程价款。
区分承揽合同与建设工程合同如下: 1、主体名称不同,承揽合同的主体是承揽人和定作人,建设工程合同的主体是承包人和发包人; 2、权利义务不同,承揽合同是一方交付工作成果,另一方支付报酬的合同,而建设工程合同是一方进行工程建设,另一方支付价款的
股份公司设立程序。 1、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2、由董事会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提交规定文件; 3、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刻制印章,开立银行账户,申请纳税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