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5
我国建设工程的合同内容包括发包人与承包人条款、工程名称和范围、工程准备条款、工程组织设计和工期、工程质量和检验条款、价款及其支付、材料及设备供应、竣工验收与结算条款、违约责任及索赔条款、保修责任等。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风险: 1、合同条文不完整,不严谨。 2、对一方过于苛刻的要求。 3、承包商对业主的经营状况了解不够。在签订施工合同后,可能出现以各种形式和理由拖欠工程款的情况。 4、违反法律法规签订合同。
建设工程立项的程序: 1、建设单位制定项目建议书,建设单位整理上述项目建议书及附件内容后,向建设项目所在地市发改委、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报省发改委审批; 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项目建设单位根据批准的项目建议书编制,项目建设
签订建筑工程合同需要建筑单位提出项目建议书,报国家计划部门批准;进行可行性研究,编制计划任务书,报国家计划部门审批;订立勘察、设计合同;订立施工合同;建设工程合同成立。
承包人与发包人订立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应符合下列程序: (1)接受中标通知书。 (2)组成包括项目经理的谈判小组。 (3)草拟合同专用条件。 (4)谈判。 (5)参照发包人拟定的合同条件或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与发包人订立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过程需要注意: 1、合同签订应以书面形式签订建设工程承包合同; 2、合同的主要内容应明确; 3、明确发包人和承包人的主要义务; 4、垫资条款的效力及处理原则; 5、违约责任协议和不可抗力; 6、解决争议的方法。 《中华人民
建设工程承发包合同专用条款,并特别注意以下条款: (1)工程名称、地点、范围和内容; (2)工期,包括整体工程的开、竣工工期以及中间交付工程的开、竣工工期; (3)工程质量保修期及保修条件; (4)工程造价; (5)工程验收及工程价款的支付
一、受理 1、仲裁程序是以当事人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为起始。仲裁委员会收到当事人提交的仲裁申请书后,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在收到仲裁申请书之日起规定期限内向申请人发出受理通知书,同时向被申请人发出仲裁通知书及附件。 2、双方当事人在收到受理通知
合同订立的一般程序: 1、双方当事人就合同内容进行协商; 2、根据协商内容拟定好相关的合同条款; 3、查验相关证件材料; 4、当事人签字盖章。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一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
建设工程承发包合同专用条款,并特别注意以下条款: (1)工程名称、地点、范围和内容; (2)工期,包括整体工程的开、竣工工期以及中间交付工程的开、竣工工期; (3)工程质量保修期及保修条件; (4)工程造价; (5)工程验收及工程价款的支付
合同订立一般包含五个要素:要约,承诺,合同的成立时间和成立地点,格式条款,缔约过失责任。所有的合同成立必须至少经过两个程序,也就是要约和承诺。所谓要约就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应当内容具体确定,表明只要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就要受
订立合同的一般程序有: 1、要约人发出要约。要约内容应当具体确定,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要约约束; 2、受要约人以通知的方式作出承诺,表明同意要约。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
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过程需要注意的是: 1.合同的签订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签订建设工程承发包合同; 2.合同的主要内容要清楚; 3.发包人、承包人的主要义务写清楚; 4.垫资条款的效力及处理原则; 5.违约责任的约定以及不可抗力的情形; 6.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