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30
外商投资企业的破产清算程序是: 一、股东会做出解散公司的决议; 二、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
申请破产的具体流程为债务人向人民法院提交公司的账簿、员工情况、诉讼情况以及担保情况。法院应当自收到破产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裁定是否受理。法院手里的,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债权人申请企业破产需要准备破产申请书和相关证据材料,到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需通知债务人。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向当事人送达裁定书。
根据法律规定,企业破产的申请人有以下几种: (1)债务人提出申请。债务人达到破产界限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2)债权人提出申请。当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
申请破产的流程为: 1、债务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清算申请; 2、人民法院在收到破产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裁定是否受理; 3、有特殊情况的,裁定受理的期限经批准后可以延长十五日; 4、进入破产清算程序。《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条规定,债务
破产申请流程为: 1、向法院申报破产,成立清算组; 2、债权人进行债权申报; 3、清算组制定清算方案,报法院或股东会确认; 4、清偿各类债权; 5、清算组制定清算报告,报法院或股东会确认; 6、申请注销登记并公告。
企业破产清算有两种方式,普通清算和特别清算,普通清算,是指由公司自行指定清算人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清算工作,法院和债权人不干预;第二种是特别清算,是不能有公司自行指派人员进行组织清算,而是由法院出面处理,债权人参加并进行监督,一般仅指破产
企业征地申请程序是:发布拟征地通告;征询村民意见,并组织听证;地籍调查和地上附着物登记确认;拟定“一书四方案”并上报审批;征用土地公告;征地补偿登记;拟定补偿安置方案并公告;根据群众意见修改相关方案并公告。
破产企业整顿的程序是: 1、债务人或者债权人依法提出重整申请; 2、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制定重整计划草案,同时向人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 3、重整计划经所有表决组通过后,由债务人负责执行。
企业破产清算有两种方式,普通清算和特别清算,普通清算,是指由公司自行指定清算人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清算工作,法院和债权人不干预;第二种是特别清算,是不能有公司自行指派人员进行组织清算,而是由法院出面处理,债权人参加并进行监督,一般仅指破产
企业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按照“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