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17
一、一般保证责任。其所付的责任是,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担保人要为其承担该责任,即清偿到期债务。 二、连带保证责任。其所付的责任是,当债务已到清偿期,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或保证人偿还债务。
联名担保人与主债务人一起,对该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
赔偿责任对侵犯他人民事权利的法律后果所承担的金钱补救的民事责任。赔偿责任可产生于合同、侵权等领域。赔偿责任的原则是有多少损害,赔偿多少,既要让受害人填平损失,又不能让受害人由此获利。
无效担保责任的认定是,下列民事行为无效: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 3、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 4、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人身损害赔偿责任认定,在没有法律特别规定情况下一般是过错归责原则,一般如下:权利人需要证明侵权行为和损害事实、侵权行为和损害事实间有因果关系、侵权人主观上有过错即故意或过失,只有同时具备以上要件才能认定人身损害赔偿责任。
无责任认定赔偿标准是: 一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交通事故的,该当事人应当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事故其他方当事人无责任: 1.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负全部责任,他方无责任。 2.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其他方当事人无
可以直接和债务人协商沟通还款事项,对方不偿还可以提起民事诉讼。担保人可以在下列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 1、为履行保证债务所支付的财产; 2、为履行保证义务所支付的其他费用; 3、各种费用的利息; 4、保证人为履行保证义务而受到的损失。
人身损害纠纷中行为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相关认定规定包括: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二人以上实施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其中一人或者数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能够确定具体侵权人的,由侵权人承担责任。
如果超过了担保保证期限,则担保人不需要承担保证责任。担保人只需要在担保期限范围内,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超过担保期限,债权人未请求担保人承担责任的,担保责任消失。
担保人可以在下列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 1.为履行保证债务所支付的财产; 2.为履行保证义务所支付的其他费用; 3.各种费用的利息; 4.保证人为履行保证义务而受到的损失。
担保人的保证责任一般由双方在保证合同中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保证人在以下情形中免除或不承担保证责任: 1、在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未取得保证人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共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
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