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10
签了购房合同可以变更。《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所以,当事人双方经协商同意,并且不因此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可以变更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第二十八条规定,对本合同中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内容,
借款合同,是当事人约定一方将一定种类和数额的货币所有权移转给他方,他方于一定期限内返还同种类同数额货币的合同。如果不采取必要的书面形式,很难保障合同双方的权利。
可解除购房合同的情况有: 1、房屋主体质量不合格; 2、开发商将签约房屋再抵押; 3、出卖方隐瞒房屋已被抵押事实; 4、房屋面积与合同约定误差过大; 5、入住后发现严重质量问题; 6、出卖方迟延交房; 7、非购房者原因导致无法办理产权登记。
当事人和律师签订的委托合同可以解除,委托合同中,委托人或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因解除合同造成对方损失的,提出解除的一方没有过错的,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三条规定,委托人或者
对方想解除合同我口头同意了这个合同解除了吗?合同解除是指在合同有效成立以后,当解除的条件具备时,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使合同自始或仅向将来消灭的行为,它也是一种法律制度。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所以,如果出借人签约后不愿意出借了,那么借款合同也就不会生效了,自然不存在合同的约束关系了。这个时候,合同自动取消,也就是一张白纸了。
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格式条款的法律特征在于: 1、采用格式条款的合同的要约具有广泛性、持久性和细节性。 2、格式条款具有单方事先决定性。 3、以书
保险合同属于要式合同。要式合同指的是法律、行政法规已经明确作出规定,或者当事人之间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只有采取了书面形式,才可能生效,如果没有采取书面形式,即使其他条件都符合法律规定,也不具有法律效力。根据我国《保险法》的相关规定
在借款的时候为了保护出借方的合法权益,一定要和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或者是要求借款人出具借条。规范的借条主要包括以下5个方面的内容:一,借款人和出借人的身份信息材料,例如姓名,身份证号码;二,借款的用途,一定要是合法的用途;三,借款的本金金额
借款借条算是合同。借条反映的是当事人之间借款合同关系,借条本身是借款合同的凭证,每一个借条背后都是一个借款合同,因此,借款借条算合同。借条的基本内容包括:债权人姓名、借款金额(本外币)、利息计算、还款时间、违约罚金、纠纷处理方式,以及债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