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09
外商投资企业设立时,需经过商务部门审批,批准后,商务部门发给批准证书。设立外资企业的申请属于下列情形的,国务院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经济特区人民政府审查批准后,发给批准证书。
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的条件有有符合规定的名称、有合同、章程、有固定经营场所、必要的设施和从业人员以及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等。若是变更后也应当及时进行变更登记。
负面清单制度,是指国务院以清单方式明确列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禁止和限制投资经营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各级政府依法采取相应管理措施的一系列制度安排。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
可以。 1、外商独资企业是一家投资性外商投资企业,若收购某公司后将变成外商投资企业;否则,该外商独资企业是普通的外商投资企业,因其是一家境内机构,某公司被收购后仍是内资企业。 2、严格的外商企业再投资,就是指该外资企业参股别的企业,具体形式
申办条件包括四个方面: 一、外国投资者的总资产不得低于500万美元; 二、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美元;2.有限责任公司形式的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的经营期限一般不超过30年。3.拥有相应的专业人员,
外商投资法的实施有利于:第一,有利于推动更高水平开放型新体制,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第二,有利于树立以主动开放推动全球化的国际形象;第三,有利于促进我国利用外资高质量发展和稳定预期;第四,有利于保护外商投资合法权益,规范外商投资管理。因此,外
外商投资企业股权变更的规定是:外商投资企业改变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的,应当申请变更登记,提交董事长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原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董事会的决议。
外商投资企业的普通清算程序是: 1、依法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程序; 2、通知并公告债权人,债权人申报债权,说明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 3、制定清算方案,按照顺序清偿债务,分配剩余财产; 4、制作清算报告,依法办理公司注销登记。
外商投资企业的普通清算程序是: 1、依法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程序; 2、通知并公告债权人,债权人申报债权,说明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 3、制定清算方案,按照顺序清偿债务,分配剩余财产; 4、制作清算报告,依法办理公司注销登记。
一是明确了积极扩大对外开放和促进外商投资的基调。在当今世界经济深刻调整的背景下,外商投资法突出强调对外商投资的促进和保护,深化开放合作,有利于彰显我国推动更高水平开放的决心,宣示我国顺应经济全球化大势的立场,对于向世界展现我国互利共赢开放战
1、利用我国经常项目可兑换进入中国市场。可通过进出口价格虚报、预收货款、延迟付汇造假、平行贷款、提前错后及借用外债等。 2、以在华外资企业为通道。一是通过在华建立投资性公司或生产型子公司及合资公司,或者以建设合资及独资项目的名义,以企业注册
个人独资企业是一种企业形式,是指个人出资经营、归个人所有和控制、由个人承担经营风险和享有全部经营收益的企业。自然人企业。最古老、最简单的一种企业组织形式。主要盛行于零售业、手工业、农业、林业、渔业、服务业和家庭作坊等。个人独资企业有如下特点
外商投资企业宣告破产的,应实行破产清算。破产清算是对已破产的企业实行清算的制度。破产清算的前提条件是企业已被法院裁定破产还债;破产清算是破产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后者包括前者,破产制度是一个广义的概念,破产清算是服务于它的;但破产清算是有其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