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10
1、抵押物的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有争议的,抵押合同无效。如抵押人将他人的财产作抵押,或抵押人以共同共有财产设立抵押而未取得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抵押行为无效。2、抵押物不特定的,抵押合同无效。如只在抵押合同上笼统地注明财产一宗,而没有详细清单的,
抵押权的成立是以抵押合同的生效为前提条件的。抵押权的设立是从抵押合同生效后,去登记部门登记,成立抵押权。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抵押合同无效的情形有: 1、抵押物的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有争议的,抵押合同无效。 2、抵押物不特定的,抵押合同无效。 3、应该办理抵押物手续而未办理的,抵押合同无效 4、抵押物重复抵押的,抵押合同无效。 5、对于通过签订抵押合同规避法律的,
最高额抵押的主合同无效,抵押合同会无效。最高额抵押权属于我国《民法典》当中规定的担保物权的一类特殊担保物权,根据其相关法律规定,担保物权具有从属性的特征,主合同无效将导致其从属的抵押物权无效。
抵押权无效抵押合同有效的处理方式为债权人可以依据抵押合同向债务人主张赔偿。抵押权无效抵押合同有效是指抵押合同生效后,未进行登记,债务人将抵押物又抵押给了第三人,并办理了登记的情形。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抵押合同无效: 1、主合同无效的抵押合同; 2、抵押物属于法律规定的不能抵押的类型; 3、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 4、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 5、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
抵押签买卖合同是无效的。抵押是指为了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所以抵押并不代表转让所有权,不等于买卖。
主合同无效,抵押合同无效。 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主合同是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订立的经济合同。 担保合同是债权人与债务人或者第三人订立的保证主合同债权实现的合同。因此,担保合同是以主合同的存在为前提、为根据的。
抵押合同无效,登记部门不应予以登记,登记的,相关人可以申请撤销登记。抵押合同是设立抵押登记的基础,如抵押合同无效,则抵押登记丧失了登记基础,有关当事人在先行民事诉讼认定抵押合同无效后,再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注销抵押权符合法定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