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4
强制清算与破产清算的不同之处: 1、申请条件不同。强制清算的前提是公司逾期不成立清算组,破产清算的前提是公司资不抵债; 2、清算组织不同。强制清算由法院指定的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破产清算由人民法院指定的管理人进行; 强制清算与破产清算的相同
(一)清算前提的不同。当公司出现解散事由时,如果公司的资产大于负债,那么公司应当通过解散清算来清理债权债务关系。解散清算包括自行清算和强制清算。可见,公司的资产大于负债是强制清算的前提条件。而破产清算的原因是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者明显缺乏
强制清算与破产清算的区别有: 1、破产清算可以是因为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公司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等,但是强制清算只能是因为企业法人资不抵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2、破产清算可以由公司自行清算
1、导致清算的原因不同。 2、清算程序不同。 3、清算组成员组成不同。 4、债权人的作用迥异。在公司解散清算中,债权人的地位被动,清算程序由清算组掌握。
强制清算与破产清算的相同点: (1)不论是强制清算还是破产清算,其根本目的都是为了梳理企业资产与负债,终结被清算企业的各种债权、债务关系和法律关系。 (2)强制清算与破产清算都可以由债权人启动清算程序。 (3)强制清算与破产清算同属司法清算
公司破产清算的一般周期在一年以上。 (1)公司破产清算的时间,法律上并没有具体规定,只是明确了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时间,自法院裁定受理破产清算到第一次债权会议召开,需要的时间可达一百三十日,而在第一次债权会后还需要时间制作清偿计划,召开第二次
1、破产宣告。 2、破产财产变价方案,破产财产变价方案由管理人拟订并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 3、变价,管理人按照债权人会议通过的或者人民法院裁定的破产财产变价方案,通过拍卖变价出售破产财产。债权人会议另有决议的除外。 4、清偿。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破产清算管理人: (一)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 (二)曾被吊销相关专业执业证书; (三)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四)人民法院认为不宜担任管理人的其他情形。个人担任管理人的,应当参加执业责任保险。
项目破产清算书首先要写明有关该项目的基本信息,如项目的名称、破产的原因时间等;然后再项目清算后的具体应收和应还款项,按照顺序分别清偿哪些债务,最后申请人签字并写明时间。
破产申请是指当事人向法院提出要求宣告债务人破产的诉讼行为。破产申请的提出,不是破产程序开始的起点,但是进入破产程序的前提。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可以提出破产申请。
公司清算与破产清算的区别: 1、发生清算的原因不同。 2、决定清算组成员的机关不同。 3、适用清算的程序不同。正常清算适用一般的清算程序,破产清算适用破产清算程序。 4、适用的法律不同。正常清算适用《公司法》,破产清算适用《企业破产法》。
破产管理人和清算组的区别: 1、机构成立时间不同。清算组成立于人民法院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15日内;破产管理人成立于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之时。 2、机构功能不同。清算组仅仅关注破产清算功能;破产管理人不仅关注破产清算功能,还关注破产重整与
破产管理人与清算组的不同有: (1)成立时间不同。破产管理人成立于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之时;清算组成立于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 (2)组成成员不同。清算组的组成人员必须是2人以上,且主要是公司股东;破产管理人的组成可以是1人,且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