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18
当事人对于行政机关作出的拆除违章建筑的决定是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如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拆违决定不服的,可以在六十日内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复议,请求复议机关维护其合法权益。
可以。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当事人对拆除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
拆除违建能申请行政复议,行为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也可以申请复议。但是应当在法定期限内进行。
拆除违建是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如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作出的限期拆除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六十日内依法向复议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的申请。
若当事人被行政机关认定为违建的,可以根据以下规定申请行政复议:确认执法机关已对你作出具体行政行为。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60日内,撰写申请书递给法定复议机关,如果超过60日,应说明为何超期,是否仍在合理期限内。
当事人对于因违停被行政机关处以的处罚是能够申请行政复议的。如果被处罚人认为该行政处罚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六十日内依法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的申请,请求复议机关审查该处罚决定是否合法、合理。
违停被罚是能申请行政复议的。如果被处罚人认为该行政处罚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六十日内依法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的申请,请求复议机关审查该处罚决定是否合法、合理。
拆除违建能申请行政复议。如果当事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拆除违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在六十日内依法申请行政复议。该申请期限从当事人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算起。
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房屋征收部门未在征收补偿方案规定的期限内,与被征收人达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人民政府报告,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必须是公平公正的,如果被征收
当事人对于行政机关的拆迁行为申请行政复议的申请方式是:公民、法人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应当在自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申请的形式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