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4
工伤保险指的是对劳动者的一种救济和赔偿制度,即劳动者在工作中或者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本人或其遗嘱从国家或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因此,劳动者或其遗嘱可以在符合法律
职业病属于工伤。劳动者可以在用人单位所在地、本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职业病诊断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并提交职业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等材料,认定为职业病后,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保险企业的分类:按照各企业的经营范围,工作人员从事该工作的风险程度分类,依次将行业工伤风险类别划分为一类至八类,分别适用的工伤缴费基准费率为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0.2%、0.4%、0.7%、0.9%、1.1%、1.3%、1.6%、1.9%
工伤四级伤残的待遇: 1、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四级伤残本人工资21个月; 2、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残疾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3、工伤职工
根据法律规定,员工工伤期间工资由用人单位按照原工资福利待遇发放。具体而言,是指: 1、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职业病属于工伤的一种,除此之外,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其
劳动者“患职业病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工伤认定的职业病必须是《职业病目录》中公布的我国法定职业病,职工须有此类职业接触史,且经卫生机构诊断,确定为职业病的方可认定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
遗属生活困难补助:2000年1月1日至2008年8月31日期间,企业退休人员死亡后,符合供养条件的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130元。2008年9月1日起调整为:农业人口遗属每人每月230元,非农业人口遗属每人每月280元。
如果职工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那么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所在单位必须按月支付。工伤职工在评定伤残等级后,原待遇停发,按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如果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然需要接受治疗,则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
因工受伤的职工可享受的待遇: 1、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2、根据工伤程序,享受工伤医疗费; 3、享受工伤津贴; 4、需要护理的按月发给护理费; 5、残疾的或者死亡的,享受相应的待遇。
工伤待遇是职工在受到事故伤害和职业病时获得的医疗和经济补偿。必须保持相对公平和统一的待遇水平。所谓相对公平,就是在制定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时,要充分考虑社会的整体经济状况和职工的整体工资收入,使工位职工的待遇水平适中,即不能偏高或偏低。所谓相对
工伤保险待遇是职工,因意外伤害和患职业病而获得的医疗待遇以及经济补偿。因此要保持相对公平、统一的待遇水平,所谓相对公平,就是考虑制定工伤保险待遇标准,充分考虑社会经济大局和职工工资收入的总体情况,使职工在工作站的待遇水平适度。
享受工伤待遇的情形有: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患职业病的;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