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10
拒不执行裁定罪是刑事案件,规定在《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有能力执行裁定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构成拒不执行裁定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被执行人、协助执行义务人、担保人等负有执行义务的人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规定,以拒不执行判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的行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有被害人。拒不执行判决的,裁定罪主体为特殊主体,主要是指有义务执行判决的当事人。一些有义务协助执行判决和裁定的个人也可以成为拒不执行判决和裁定罪的主体。与被执行人共同执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行为,情节严重的,以拒不执行判决
负有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义务的人,在人民法院发出执行通知以后,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依法查封扣押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在执行中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财产,致使
(一)指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的行为。 (二)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的,包括应当履行的义务的全部或部分。 (三)指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的行为。没有能力执行的,不构成本罪。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构成要件: 1、本罪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审判机关裁判和执行的权威; 2、客观方面表现当事人为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其情节严重; 3、主体是与被执行人共同实施妨碍执行和拒不执行的行为人; 4、主观方面必须是直接故意。《刑法》第三
所谓有能力执行,是指根据查证的证据,证明负有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义务的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具有履行特定义务的能力。 所谓拒不履行,是指行为人采取各种手段拒绝履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中所确定的义务。
负有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义务的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行为“情节严重”: (1)在人民法院发出执行通知以后,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巳被依法查封、扣押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致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对人民法院已经具有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本罪的构成要件有: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对象是人民法院的正常活动; 2、客观要件,本罪客观上表现为有能力执行,拒绝执行人民法院的有效判决
我国公安机关对于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刑事案件立案标准如下:在人民法院发出执行通知以后,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巳被依法查封、扣押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以暴力、威胁方法妨害或者抗拒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