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0
根据法律规定不适用死刑的条件:1.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2.对于在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还有已经满七十五周岁的人,都不适用死刑。孕妇主要是出于人道主义考虑,不能因其母亲犯罪而剥夺胎儿出生的权利。
根据相关,敲诈勒索案件如果是“数额巨大”就不能适用,如果敲诈勒索“数额较大”的就能适用。敲诈勒索数额较大,行为人认罪、悔罪,退赃、退赔,并具有法定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犯罪情节轻微,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条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
涉外刑事诉讼是中国刑事诉讼活动的一个组成部分,因而它所适用的实体法和程序法都应是中国的法律以及中国参加或者缔结的国际条约或国际公约,不存在适用外国实体法和程序法的问题。 即使中国司法机关接受外国司法机关的请求,协助他们调查取证、查缉罪犯,也
可适用刑事案件简易程序的: 1、对依法可以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的案件; 2、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人民检察院建议或者同意适用简易程序的; 3、告知处理的案件; 4、被害人起诉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5、被告人和辩护人
不能。以下情形可以判缓刑: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四项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
指定管辖的适用条件是:上级人民法院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审判管辖不明的案件,也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将案件移送其他人民法院审判。《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七条对此有相关规定。
包括,刑事处罚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两部分。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此外还有适用于犯罪的外国人的驱逐出境。
管制的适用范围:罪行性质轻、危害小。我国刑法分则规定可以适用管制的犯罪主要集中在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和妨害婚姻家庭罪中,这些犯罪的共同特点是罪行性质不十分严重,社会危害性较小。人身危险性较小。管制并不剥夺犯罪人的人身自由,只是在一定程度上限制
不适用缓刑的几种情形是累犯、一人犯数罪的被告人、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涉毒案件的被告人、涉黑涉恶的被告人、具有索贿情节的受贿犯等一般都不能适用缓刑。
累犯不适用缓刑的法律依据是《刑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累犯具有很大的再犯危险,而缓刑是适用于有悔罪表现和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罪犯。
缓刑,也称为暂缓执行刑罚,它不是刑罚的种类,只是刑罚执行的一种制度,是指人民法院对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其犯罪情节和认罪、悔罪表现,认为原判刑罚可以暂缓执行,规定一定期限的考验期,在考验期内没有发生法定的撤销缓刑的情形
法院判决适用缓刑不当: 1、审查起诉时对侦查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犯罪嫌疑人没有在押的,经审查不应适用缓刑的,一般应决定逮捕。虽然没有在押与判处缓刑没有必然的联系,但司法实践中几乎已成惯例,对于审判时没有在押的被告人,依法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