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6
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遗嘱有优先继承权。根据《民法典》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据此可以看出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但是如果被继承人生前订立的遗嘱被认定为无效,则应当适用法定继承。对于遗嘱中未作出
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代位继承和转继承是法定继承制度中的两种继承方式,两者都存在子女死亡的事实; 被继承人的遗产都是由继承人的继承人取得,但作为继承遗产权利转移的方式,两者在本质上毕竟是两种不同的继承制度,存在着根本区别。
以下情况可以代位继承: 1、被代位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2、先死亡的被代位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 3、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 4、被代位人生前必须享有继承权; 5、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 6、代位继承人无论人数
根据法律规定,如下人员具有代位继承权: 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等。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代位继承人死亡的,被代位继承的份额由其他继承人继承。
孙子代位继承的条件如下: 1、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2、孙子是被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 3、继承人享有合法的继承权; 4、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如果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可以代位继承。如果是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可以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需要的手续如下: 1、在同一地区:凭本人户口本、身份证、派出所户籍证明参与继承; 2、若不在同一地区:凭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外,还需出示经公证的户籍证明方可参与继承; 3、在上述情况下,如果代位继承人是未成年人,继承人的监护人必须出示
代为继承适用如下法定条件: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父母死亡或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继承人未丧失继承权或放弃继承等。根据相关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
代位继承主要有以下特征: 主体特定性。即代位继承人仅限于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 时间特定性。即代位继承仅出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 范围特定性。即代位继承仅限于法定继承,且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
代位继承人只限于被代位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即只有被代位人的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等,才可以成为代位人,并不受辈分限制。 代位继承是指:在法定继承中,被继承人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亲属代位继承。代位继承的人一般只能
代位继承一般在下列情况下发生: 1、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2、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