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5
当借款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并且借款合同的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时,该借款合同即为有效。《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
合同撤销将发生两方面效力,一是合同自始无效,当事人无需履行合同;二是当事人因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还应当赔偿对方所受到的损失。但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一、甲方(房东)违约责任处理 1、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房屋而解除合同的,应支付乙方本合同月租金的两倍作为违约金。 2、如乙方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合同的,甲方每逾期交房一日,则每日应向乙方支付月租金0.5%的滞纳金。 3、由于甲方未及时履行
借款担保合同无效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担保的主体不合格。 2、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单位内部机构或内部职能部门担保无效。 3、公司董事、经理私自所为的担保无效。 4、欺诈、胁迫、恶意串通造成的担保合同无效。 5、以禁止流通物提供担保的合同
可以主张违约金赔偿。如果合同签订以后,双方在履行过程当中,一方不履行或者是不完全履行合同违约了,那么另一方也就是守约方有权按照合同的约定,向违约方主张违约金。
《民法典》中关于借款合同的规定为: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民法典》中借款合同在以下情形中是可以中止的: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丧失商业信誉;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借款合同是可以中止的。《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三条规定:“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所以当借款人不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使用借款的,贷款人是可以停止发放借款,中止合同的。
《民法典》中借款人撤销借款合同的方式有协议撤销或法定撤销。法定撤销的情形有:一方或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签订的合同;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签订了合同;一方实施欺诈行为签订的合同;重大误解签订的合同;法定其他情
《民法典》中撤销签约借款合同的方式有协议撤销和法定撤销。 1、协议撤销是双方协商一致撤销合同; 2、法定撤销是出现以下情形请求法院撤销,比如一方实施欺诈行为签订的合同、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签订的合同、重大误解签订的合同等。
《民法典》中撤销签约借款合同的方式有协议撤销和法定撤销。 1、协议撤销是双方协商一致撤销合同; 2、法定撤销是出现以下情形请求法院撤销,比如一方实施欺诈行为签订的合同、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签订的合同、重大误解签订的合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