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根据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之一【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网络服务提供者不履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经监管部门责令采取改正措施而拒不改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
漏罪的情况当然可以立案,而且必须撤销缓刑。 根据刑法第七十七条 【缓刑的撤销及其处理】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
泄露内幕信息罪既遂的判刑标准是: 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泄露个人信息罪立案标准: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具有下列情形应认定为刑法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被他人用于犯罪的; (二)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利用公民个人信息实施
买卖公民信息涉嫌触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如果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被他人用于犯罪的;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利用公民个人信息实施犯罪,并向其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的;或者违法所得五千元以上的,都符合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定罪标准。因为,根据
个人信息买卖行为涉及到的刑法罪名是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若要构成该罪,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一般来讲,违反了对个别公民个人信息的保密义务,不会构成犯罪。“情节严重”是指出售公民个人信息获利较大,出售或者非法提供多人信息,多次出售或者
网络侮辱他人涉嫌侮辱罪。一般来说,涉嫌通过暴力或者其他的手段公然侮辱别人,并且情节严重的,公安机关就可以进行立案追究。侮辱罪属于情节犯,行为人公然侮辱别人的这种行为,必须要达到情节严重的这个标准,才构成犯罪,公安机关才可以进行立案追究刑事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