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0
未婚生育两个孩子的,离婚按照如下情形处理: 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可以起诉离婚。 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
未婚生子双方都不要孩子的,属于违法行为。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是法律强制性规定的,不履行义务要受到法律的制裁。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不论是婚生还是非婚生的子女其生父母都负有抚养的义务,如果双方都不要孩子,或者想丢弃孩子的很可能
能退。未婚符合退还彩礼的条件,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原则上应返还彩礼的,这是对于彩礼的原则性规定,大前提就是没有缔结婚姻,且已经给付了彩礼钱的情况。但是对于子女的抚养事宜,不抚养的一方要按照比例支付抚养费。
未婚生育两个孩子的,离婚按照如下情形处理: 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可以起诉离婚。 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
未婚生育两个孩子的,离婚按照如下情形处理: 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可以起诉离婚。 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
在生育政策上,作为再婚家庭,生育子女数都是累计的。但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上都没有明确“算几胎”,也就是说,只要符合法定再生育条件的就行。这就叫“按政策生育”。因此,你无需在乎“算几胎”。再婚夫妻在再婚前各生育过一个孩子的,再婚后,可以再生育一个
彩礼双方花完了,在离婚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付彩礼的一方可以要求退还彩礼:1、男女双方虽然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实际上未共同生活过;2、给付彩礼的一方在结婚前向对方给付彩礼,然后因彩礼导致生活困难的。因此在离婚时,彩礼是否要退还,必须根据
结婚两年没孩子离婚的,彩礼一般是不会退的。如有以下情形的,可以退还彩礼: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可以,但是离婚有两个孩子的一般情况下是一人一个,除非有一方的情况特别不利于孩子的成长。最高人民法院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夫妻双方已经登记结婚且女方已经生育小孩的,一般无需返还彩礼。根据法律的规定,存在以下情况的女方需要返还彩礼: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两个孩子能都给女方。 在离婚时,孩子由谁抚养这得看哪一方的抚养对孩子的成长更有利,法院确定抚养权时会综合考虑孩子现在的生活状态、双方的工作收入以及其他因素等,一般两周岁以下的孩子由女方抚养,十周岁以上的还要听取孩子的意见。一方抚养孩子,另一
双方同意离婚两个孩子的判决:双方首先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俩孩子的抚养权的归属问题;协商不成的,可以就抚养权问题向法院起诉,法院一般会将不满两周岁的孩子判给母亲,让母亲抚养孩子;八周岁以上的孩子,法院会在询问过孩子的意愿的情况下,将孩子判给
双方未结婚能要回彩礼的。但支付方非基于真实意思表示而请求返还,或其未要求返还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