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2
继承,是指因公民死亡时对其个人的财产进行继承而发生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继承是一种单方的民事法律行为。国家保护自然人的继承权,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法定继承是指在没有遗赠扶养协议和遗嘱的情况下,继承人根据法律确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以及遗产分配的原则,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继承方式。 法定继承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法定继承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继承份额以及遗产分配原则都由法律明确规定
法定继承的概念: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一种继承形式。特征:是基于婚姻、血缘而产生的,继承人有明确的范围等。
转继承指的是继承开始后,继承人在实际接受遗产之前死亡,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实际接受他有权代为继承的遗产。继承的适用条件是: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割前死亡,继承人不丧失或者放弃继承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遗产分割之前,因为某种缘故尚未实际取得遗产而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应继承份额转由他的法定继承人继承。 转继承的适用条件如下: 1、继承人于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割前死亡。 2、继承人未丧失继承权,也未放弃继
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遗产分割之前,因为某种缘故尚未实际取得遗产而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应继承份额转由他的法定继承人继承。 转继承的条件如下: 1、继承人于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割前死亡。 2、继承人未丧失继承权,也未放弃继承权
股权继承是指自然人股东死亡后由其合法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行使股东权利的制度。股东资格又称股东地位,是指各民事主体作为公司股东的一种身份和地位。
股权继承是指自然人股东死亡后由其合法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行使股东权利的制度。 股东资格又称股东地位,是指各民事主体作为公司股东的一种身份和地位。
身份权是指公民和法人依一定行为或基于相互之间关系所发生的一种人身权利。有些身份权是由当事人特定的行为所引起的,如某人因贡献突出获某项奖励,取得的荣誉权。有些身份权发生在亲属之间,例如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夫妻双方无论哪一方丧失劳动能力或生活
地役权的性质是用益物权。地役权是指利用他人土地以便有效的使用或经营自己的土地的权利,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地役权合同约定的有关事项予以登记。地役权设立的目的是提高土地利用的便利,脱离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等用益物权,地役权就失去
权力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权力是指某种影响力和支配力,它分为社会权力和国家权力两大类;狭义的权力指国家权力,即统治者为了实现其政治利益和建立一定的统治秩序而具有的一种组织性支配力。
采光权是指房屋的所有人或使用人享有从室外取得适度光源的权利。 也可以理解成不得建造阻挡阳光的建筑物或其他障碍物,而使得所有人或使用人的房屋得不到阳光照射。 我国《民法典》对采光权进行了明确规定: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妨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