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6
借款人死亡后,如属夫妻共同债务,则其配偶有义务偿还;如已发生继承的,则其子女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偿还,若放弃继承则无需承担。如果债务人死亡后没有留下遗产,债权人是不可以向债务人子女讨还债务的,在法律上父债子还是不存在的。但子女主动进行偿还就除
1、债务人死亡后,债务由债务人遗留的遗清偿,如果继承人继承遗产的,由继承人在继承数额进行清偿,如果没有遗产的,债务关系消灭。 2、但原债务人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只就所得遗产实际价值范围承担责任,超出部分不负责任。 3、当继承人中存在没有劳动能
债务人财产保全措施: (一)合理确定申请财产保全范围。 (二)采取诉前财产保全后应当在法定期间内提起诉讼。 (三)加强对被保全财产的监控,防止债务人转移、处分保全财产。 (四)针对不同的被保全财产,采取相应的财产保全措施。
债务人死亡,债权人可以向债务人的继承人在债务人的遗产范围内主张债权,遗产债务的范围如下: 一、被继承人生前依照税收法规应当缴纳的各种税款; 二、被继承人因未履行合同所负的债务; 三、被继承人生前因实施侵权行为而对受害方所应当承担的损害赔偿的
保全财产后债务人一般不能继续使用。法院会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来进行财产保全,而财产保全是为了保证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因此债务人不能使用被保全的财产。但债务人提供担保的,可以申请法院解除保全。
债务人死亡后没有遗产,如果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可以向债务人配偶追讨;如果债务有保证人的,可以向保证人追讨。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
夫妻个人债务可以保全共同财产。法院可以进行强制执行,但需保障配偶方的财产份额,并且及时通知共有人。夫妻债务的对外承担一般分为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和夫妻共同债务两种形式。针对共同债务,应以双方的个人财产以及共有财产为执行财产范围;针对夫妻一方的
1、债务人死亡后,债务人生前合法取得的个人财产就是债务人遗产,如房屋、汽车、货币等。 2、债务人死亡后,债务人的继承人有权继承遗产,但债务人的债务由债务人遗产偿还。所以债务人继承遗产后,继承人在一定的范围内偿还债务。
债务人不能申请财产保全。债权人或利害关系人才能申请财产保全。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的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
对债务人的债权可以进行保全。如果利害关系人在紧急情况下,即不立即保全其财产将会遭受无法弥补的损失的情况下,利害关系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的申请。
债务人死亡能否索要欠款视情况而定。 1.债务人死亡的,其遗产继承人应当以其继承的遗产为限为被继承人偿还债务; 2.没有遗产的,如果债务有保证人的,应当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3.如果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人死亡后应当由其配偶承担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