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1
法定继承的遗产对同一顺位继承人一般应当均等分配。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应当不分或者少分。协商同意的情况下
同顺序继承人一般均等分割遗产,但有特殊情况的除外。例如,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代位继承可以分得的遗产范围是:以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为限。代位继承是与本位继承相对应的一种继承制度,是法定继承的一种特殊情况,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先死亡的长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子女和妻子是法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 继承遗产时,如果被继承人生前订有生效遗嘱的,应当按照遗嘱确定的顺序和份额继承遗产。如果没有订立生效遗嘱的,应当按照法定顺序继承遗产。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是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
根据法律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个人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返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应当承担的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均等。这是法定继承中遗产分配的一般原则,即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该平均分配遗产。 特殊情况下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以不均等。根据继承法的有关规定,“特殊情况”主要是指: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
法律指定遗产继承人需通过被继承人订立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的方式。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继承人可以立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法律上可以通过立遗嘱的方式指定继承人。自然人可以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能代位继承遗产。并且代位继承只发生在法定继承中。代位继承是指,在法定继承中,被继承人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因此只发生在法定继承过程中。
宅基地所有权是国家的,是不能继承,但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屋可以继承。根据规定宅基地是农民基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而享有的可以用于修建住宅的集体建设用地,农民无须交纳任何土地费用即可取得,是一种福利性质的分配,是不能继承宅基地的。
一、继承遗产是否能再放弃取决于以下情况: 1、若是法定继承方式继承遗产,应该关注放弃的时间点: (1)如果是在继承开始前,随时可以提出放弃继承; (2)如果继承已经开始,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放弃才有效。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
继承后分割房产的方式: 1、采取折价补偿的方法。房产一般是归居住、使用者所有,由其按各继承人应继承的房屋遗产份额折价补偿。 房屋作价标准可以由继承人自行协商确定,或根据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房屋估价标准,并参照当地市场价格合理评定。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