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3
二审抗诉和再审抗诉的区别: 1、抗诉的对象不同。二审抗诉的对象是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一审判决、裁定;而再审抗诉的对象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 2、抗诉的权限不同。除最高人民检察院外,任何一级人民检察院都有权对同级人民法
对第三人撤销之诉的审理程序未做明确规定。根据法律规定,第三人向作出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法院提起撤销之诉,应当提交撤销之诉起诉书。撤销之诉起诉书应当包括: 1、当事人及代理人。第三人为原告。原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当事人为被告; 2、申
第二审程序与第一审诉讼程序虽然都属于诉讼案件的审判程序,但毕竟是两种不同的诉讼程序,其主要区别如下: 1、审判程序发生的原因不同。一审诉讼程序的发生,基于当事人的起诉权和法院的管辖权;而二审程序的发生是基于当事人的上诉权和二审法院的审判监督
选择之债的选择权可以归属于债权人、债务人或 第三人。一般国家民法都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外,选择权属于债务人。选择之债,是指可以从约定的几种给付标的中选择一种给付的债。
提交诉状不同,对于刑事申诉,原告应当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诉讼。民事再审申请,应当提交民事再审申请。当事人提出民事申诉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变更为民事再审申请。适用主体不同,刑事申诉权的主体是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和案外人,有权申请民事再审的
提起的主体不同;审理的对象不同;提起的理由不同;提起的时间不同;审理的法院不同:二审人民法院必须是一审人民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再审案件,可以由原法院、原审法院的上一级法院、更高的人民法院提审。
第二审程序和再审程序是民事诉讼中两个个独立的审判程序。第二审程序是第一审程序的继续和发展,再审程序是纠正人民法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错误裁判的一种补救程序。 第二审程序和再审程序都不是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的必经程序。 再审程序是不增加审级的具有
再审和重审的区别是:重审是针对重大失误的案件判决,判决结束但未执行,是属于未生效的判决。一般由上级人民法院发回重审。而再审是法院判决结束并执行,属于已生效的判决。一般由人民检察院向上级人民法院提起抗诉而再审。
再审和申诉的有五个区别,分别是: 1、主体不同。申请再审的主体是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除此之外的任何人都无权提起再审申请; 2、对象不同。申请再审的对象是确有错误的生效判决与裁定,及违反自愿原则或者内容违法的调解书; 3、期限不同。申请再审
申诉和再审的区别如下: (一)再审的主体是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申诉的主体严格限制为原审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 (二)再审的对象是确有错误的生效判决与裁定,以及违反自愿原则或者内容违法的调解书。而申诉则不受这一限制,申诉既可以针对未生效的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对于第三人撤销之诉的管辖作了特别规定,由作出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不适用地域管辖、级别管辖的规定适用主体。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的主体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和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对于“第三人”范
第三人包括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和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是对原、被告争议的诉讼标的有独立请求权。而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则对原、被告争议的诉讼标的无独立请求权,但与原、被告之间案件的处理结果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被告是指原告通过
选择之债的选择权是指债的关系成立时有数个标的,当事人享有的从数个标的中选择其一而为给付的债的权利。选择之债的选择权可以归属于债权人、债务人或第三人。一般国家民法都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外,选择权属于债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