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30
(1)为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教科书,除作者事先声明不许使用的外,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在教科书中汇编已经发表的作品片段或者短小的文字作品、音乐作品或者单幅的美术作品、摄影作品,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指明作者姓名、作品
著作权许可是指著作权人在保留著作权人身份的前提下,允许他人在一定条件下行使著作权。许可合同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许可使用的权利类型; 2、许可权是专有使用权或者非专有使用权; 3、许可使用的区域范围、期限; 4、支付标准和方法; 5、违约
通过继承获得著作权。被继承人生前创作了作品,作者去世后,如果没有对作品立下遗嘱,那么就应按法定顺序继承作品的著作权。这些继承人虽然没有创作过作品,但由于作者的死亡,作者的有些权利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保护的期限内,继承人就可以依法取
著作权的法定许可制度是指在一些特定的情形下,对未经他人许可而有偿使用他人享有著作权的作品的行为依法不认定为侵权的法律制度。著作权的法定许可是对著作权人权利的一种限制措施。与著作权的合理使用一样,著作权的法定许可著作权的法定许可一般也需要符合
1、人身权是只有作者才可以享有的,如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 2、其他享有著作权的主体可以享有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
在著作权制度的历史发展过程中,著作权的取得制度概括起来,主要可分为注册取得和自动取得两种。注册取得是指以登记注册作为取得著作权的条件,自动取得是当作品创作完成时,作者因进行了创作而自动取得作品的著作权,不再需要履行其他任何手续。
1.出版教材的法定许可。即为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教科书,除作者事先声明不许使用的外,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推荐阅读:著作权限制规定 可,在教科书中汇编已经发表的作品片段或者短小的文字作品、音乐作品或者单幅的美术作品、摄影作品
第一,使用的作品是已经发表的作品; 第二,使用必须符合《著作权法》规定的具体情形; 第三,使用的过程中不得侵犯著作权人的精神权利,不得影响作品的正常使用。 除此之外,在著作权的法定许可中,虽然使用他人享有著作权的作品事先不需要征得著作权人的
著作权许可使用的规定如下: 1、教科书的法定许可; 2、报刊转载的法定许可; 3、制作录音制品的法定许可; 4、播放已发表作品的法定许可。 著作权法定许可是是指在一些特定的情形下,对未经别人许可而有偿使用别人享有著作权的作品的行为依法不认定
强制许可的情况主要包括: 1、为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计划,编制出版教科书。除作者事先声明不允许使用外,可以在教科书中汇编出版的作品片段或短文作品、音乐作品或单幅艺术作品和摄影作品,但应按规定支付报酬; 2、著作权人向报纸、期刊提交的
著作权许可使用是著作权人授权他人以一定的方式,在一定的时期和一定的地域范围内商业性使用其作品并收取报酬的行为。一般情况下,著作权许可使用的内容为著作财产权。
著作权概况许可是指由著作权人和使用他人作品的人订立书面许可使用合同,在一定的时期和一定的地域范围内商业性使用其作品,并有双方约定使用作品的付酬标准。但是报社、期刊社刊登作品使用作品的情况不需要订立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