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01
销售假农药的立案标准是:销售明知是假的或者失去使用效能的农药,或者销售者以不合格的农药使生产遭受损失二万元以上的;其他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的情形。
生产假农药、假兽药、假化肥,销售明知是假的或者失去使用效能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或者生产者、销售者以不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冒充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使生产遭受损失二万元以上的;
达到以下标准销售假药罪才能立案: (一)缺乏所标明的急救必需的有效成份的; (二)含有超标准的有毒有害物质的; (三)不含所标明的有效成份,可能贻误诊治的; (四)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可能造成贻误诊治的。
生产、销售假药罪的立案条件:本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即应立案追诉,销售少量根据民间传统配方私自加工的药品或少量未经批准进口的国外、境外药品,并未致人损害或延误诊治,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除外。
生产(包括配制)、销售假药,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含有超标准的有毒有害物质的; (二)不含所标明的有效成份,可能贻误诊治的; (三)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可能造成贻误诊治的; (四)缺乏所标明的急救必需
生产、销售假药罪的立案追诉标准具体如下: (一)含有超标准的有毒有害物质的; (二)不含所标明的有效成份,可能贻误诊治的; (三)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可能造成贻误诊治的; (四)缺乏所标明的急救必需的有效成份的; (五)
生产、销售的假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 1、含有超标准的有毒有害物质的; 2、不含所标明的有效成份,可能贻误诊治的; 3、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可能造成贻误诊治的; 4、缺乏所标明的急救必需的有效成份的。
生产、销售的假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 1、含有超标准的有毒有害物质的; 2、不含所标明的有效成份,可能贻误诊治的; 3、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可能造成贻误诊治的; 4、缺乏所标明的急救必需的有效成份的。
生产、销售的假药罪的立案标准: 1、生产销售含有超标准的有毒有害物质的; 2、生产销售不含所标明的有效成份,可能贻误诊治的; 3、生产销售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可能造成贻误诊治的; 4、生产销售缺乏所标明的急救必需的有效成分
我国公安机关对于涉嫌生产销售假药罪进行立案追诉的标准如下: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生产、销售的假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一)含有超标准的有毒有害物质的;(二)不含所标明的有效成份,可能贻误诊治的;(三)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可能造成贻误诊治的;(四)缺乏所标明的急救必需的有效成份的。
涉嫌生产销售劣药罪立案标准是:行为人销售劣药,造成人员轻伤、重伤或者死亡的情形;其他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情形。这里的“劣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药品成份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的药品和按劣药论处的药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