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3
可以。根据《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听证依照以
1、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和当事人都具有委托代理人、申请主持人回避、举证、申辩和质证的权利; 2、费用承担由行政机关承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当事人)不承担费用; 3、主持人实行回避制度,该行政许可审查人员(本案调查人员)不得担任主持人。
《行政处罚法》属于行政法。行政法由规范行政主体和行政权设定的行政组织法、规范行政权行使的行政行为法、规范行政权运行程序的行政程序法、规范行政权监督的行政监督法和行政救济法等部分组成。其重心是控制和规范行政权,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行
行政处罚法属于行政法,其依据有如下: 1、从制定主体来看,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 2、从任务来看,是为了限制行政机关的权力。行政法的核心任务就是“限权”,限制行政机关的权力,把行政权关在法律的笼子里; 3、从性质来看,是行政程序法。
行政机关认为有必要举行听证的情况大致有以下几种: (1)行政处罚案件重大、复杂,需要极其慎重决定的,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行政机关组织听证,有利于作出正确的行政处罚决定2)符合行政处罚法规定的听证案件范围,并且当事人对事实的认定确有不同意
可以。对行政处罚可以举行听证的条件: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而行政机关拟作出的处罚决定是关于较大数额罚款;没收较大数额的违法所得;以及降低资质等级等较重的行政处罚的。
根据我国行政处罚法规定,不于行政处罚种类的是恢复原状。依据行政处罚法第八条的规定,行政处罚的以下种类: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四)责令停产停业; (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六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听证依照以下程序
受到行政处罚的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根据《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
在举行行政听证后,行政机关一般应在九十日内作出行政处罚,自立案之日起计算,但是组织听证的时间不计算在内。行政机关可根据听证笔录,依法在上述期限内作出处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