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07
司法机关是这样办理刑事抗诉案件的: 1、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依法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2、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
我国检察机关的刑事抗诉权,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权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在刑事抗诉活动中,以既判力与纠错率的冲突、量刑改判标准过于狭隘、法院裁判权的终局性等视野来考察,检察机关刑事抗诉中还存在相关问题。究其原因,主要表现为法条表述模糊、错案追究
书写刑事抗诉申请书的内容如下: 1、写清楚申请人的相关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住址等。如果是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提出请求的,还应该写出申请人与被害人之间的身份关系; 2、写明申请事项; 3、依次列出事实和申请理由; 4、再次写明申请
抗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判、裁定,认为确有错误时,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议再次审理要求的诉讼活动。在我国,抗诉是法律授予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行使的一项法律监督权。法条链接:《刑事诉讼法》 1、
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对第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全面审查。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书,并将抗诉书抄送一级人民检察院。原审人民法院应
刑事抗诉是指人民检察院认为刑事判决或裁定确有错误,按照刑事案件抗诉程序,要求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重新审理并作出改判的法律监督活动。刑事抗诉包括两种形式:1.第二审程序抗诉,即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
一、民事抗诉的条件。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民事抗诉条件有:(1)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2)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3)人民法院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
检察院抗诉失败,当事人不得再次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一般情况下,如果对省高院的判决不服,可以是继续申诉,也可以申请抗诉。申请抗诉可向省检察院提出,省检是向高院抗诉,检察院定不抗诉的案件,在进行申诉。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可以
刑事诉讼法的基本理念主要包括了三大类体系:第一,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犯罪分子的行为是极其可恶的,影响了人民的生活,也增加了社会不和谐的因素,所以必须严惩犯罪分子,不可放过一个。保障人权则是国家一直以来的对国家刑罚权的规制。第二,程序公正与实
刑事申诉的条件是: 1、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 2、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予以排除,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 3、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4、违反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