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10
员工在上下班期间顺路接送孩子受伤的算工伤吗 员工在上下班期间顺路接送孩子受伤的算工伤。根据相关规定,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上下班途中”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
按《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六)款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劳动者上班路上自己摔伤,不是非本人主要责任交通事故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
员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属于工伤,企业要承担工伤赔偿,如果不是工伤,不承担责任。
上下班途中自己开车发生交通事故,必须符合“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的规定。认定这一点凭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
上班路上自己摔伤不算工伤。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才能被认定为工伤。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
劳动者在上班或者下班的途中遭受伤害,也能够依法认定为工伤,但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具体来说,这主要依据了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的规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第14条,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所造成的伤害,或者因为城市轨道
上班途中走路摔骨折,这种情况不能认定为工伤。一般来讲,自己走路摔成骨折不能算是工伤。员工可按照意外伤害在医保报销医药费。单位并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有义务进行慰问或者救助。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