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6
土地征收不是拆迁,征收就是对土地的征地,拆迁是对土地上房屋及其他建筑物的拆迁。 征收和拆迁的区别如下: 1、内容不同: (1)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运用国家强制力,按照法定程序将一定范围农村集体土地的所有权转为国家所有权,并依
百姓长期对土地征收(农民称卖地)和城市房屋拆迁(农民称动迁)的概念不清被混为一谈,有的官员也称征地拆迁工作云云。其实二者有本质的区别,不是一个法律概念。《土地管理法》规定,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运用国家强制力,按照法定程序将一
不是。征地是对土地的征收,拆迁是对土地上房屋及其他建筑物的拆迁。二者的区别主要在于对象不同。由于征收土地涉及到地上的房屋建筑物,但国家并不需要这些房屋和建筑物,所以称“拆迁”而不叫征收。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
离婚时应收集的证据有: 1、证明夫妻关系已实际消亡的证据,如一方有暴力行为、不履行抚育义务等; 2、婚姻存续期间共有财产的数额、范围的证据; 3、财产分割的理由,如其对家庭的贡献及作出的牺牲等; 4、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如双方实际承担能力等;
不是。征地是对土地的征收,拆迁是对土地上房屋及其他建筑物的拆迁。二者的区别主要在于对象不同。由于征收土地涉及到地上的房屋建筑物,但国家并不需要这些房屋和建筑物,所以称“拆迁”而不叫征收。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
对集体土地征收应遵循的原则有 (一)珍惜耕地,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的原则。 (二)保证国家建设用地原则,既要贯彻节约用地的原则,又要保证国家建设项目所必需的土地。 (三)妥善安置被征地单位和农民的原则。 妥善安置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①对征收的
一般情况下,政府是不会随意的进行征收拆迁的,只有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时,才可以依法对土地或房屋实行征收征用,并且在此基础上,给予公民合法合理的补偿。
征地拆迁原因:为了国家发展需要。问题: 一、现实中政府以土地储备为由征收土地,能否确定土地储备的公益性;二.、被征收房屋性质如何认定; 三、被征收房屋如何评估; 四、补偿问题。
“协议拆迁”,是指在没有取得土地征收批复的情况下,通过征询被拆迁人的意愿,由镇政府或者土地储备机构作为实施主体,与被拆迁人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后拆除房屋。补偿安置协议的内容由拆迁实施单位与被拆迁人协商确定,如果被拆迁人拒绝签订协议,拆迁实施单位
发生医疗纠纷采取下列措施收集证据: 1.向医院要求将病历资料立即封存,最好能对封存过程进行公证或请律师作见证。 2.如因抢救急危患者医务人员需补记病历的,补记期间患者方有权要求在场监督。 3.患者方应及时要求进行相关的检验并充分行使自己选择
拆除非居住房屋,还应当补偿被拆迁人下列费用: (1)按国家和本市规定的货物运输价格、设备安装价格计算的设备搬迁和安装费用; (2)无法恢复使用的设备按重置价结合成新结算的费用; (3)因拆迁造成停产、停业的适当补偿。
家庭暴力收集证据具体如下: 1、证人证言,家庭暴力的发生,除双方当事人外,亲朋好友以及邻居都可以作为证人提供证言,但是要注意证人必须亲自出庭作证才能有效; 2、医院的诊断证明,受到家庭暴力而受伤到医院治疗的,一定要保存好诊断证明以及病历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