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7
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并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
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单位的义务是为劳动者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手续,支付经济补偿和工资。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按实际原因写即可。劳动者只是履行通知用人单位的义务,不需要征求用人单位的同意。个人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
一、解除合同原因:协议解除,出现以下情形时法定解除: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等。 二、终止合同原因:合同解除、当事人双方全面履行、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死亡等。
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区别: 1、当事人作出意思表示不同。 2、终止情形不同。 3、是否需要履行法定程序不同。 4、济补偿金的计算起点不同。
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的内容应当包含以下内容: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基本信息(姓名或名称等);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的时间;用人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原因或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工会的意见;何时向劳动行政部门或人社局报告;支付的经济补偿
解除合同和终止合同的区别:合同解除使合同关系发生既往消灭的效力,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但合同终止后,使合同关系发生将来消灭的效力,不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并且二者的适用情形也不同。
因公司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公司需要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
职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是可以补办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
用人单位违反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规定支付赔偿金。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离职员工可以向人力资源部申请填发离职证明书,人力资源部发出的离职证明书只证明离职员工的受雇日期、职位及其离职原因。
1.合同因当事人双方全面履行而消灭; 2.合同因情势发生变化,双方在不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条件下达成协议,终止合同; 3.合同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死亡而消灭; 4.合同因提存而消灭; 5.合同因混同而消灭; 6.合同因法院判决或仲裁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