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2
对于判处死缓的犯罪分子,可不可以假释要依据实际情况而定。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减为无期徒刑或者有期徒刑后,实际执行十五年以上,符合假释条件的可以假释。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
中级法院乱判的,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获得救济: 1、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通过对已生效判决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3、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等。
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0〕17号修改的司法解释之一)为正确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
法院不予受理的刑事自诉案件有下列几种: 一、过了追诉时效的自诉案件。 二、被告人已经死亡的。 三、被告人下落不明的。 四、不属于自诉案件的,只有下列案件才属于自诉案件: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
徇私舞弊假释罪既遂的处罚是判处行为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行为人的犯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司法工作人员徇私舞弊,对不符合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予以减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构成徇私舞弊假释罪。 《刑法
判处有期徒刑的如果符合假释的条件的,可以假释。根据刑法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
判处有期徒刑的符合假释的条件的可以假释。假释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了一定时间的刑罚之后,符合一定条件,司法机关将其附条件地予以提前释放的一种刑罚执行制度。
假释在我国刑法中是一项重要的刑罚执行制度,正确地适用假释,把那些经过一定服刑期间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必要继续关押改造的罪犯放到社会上进行改造,可以有效地鼓励犯罪分子服从教育和改造,使之早日复归社会、有利于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适用假释必须符合
假释是我国刑法中的一项制度,即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之后,因其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而附条件地将其予以提前释放。 假释制度体现了惩办与宽大相结合、惩罚与教育相结合、宽严相济
假释条件: 1、对象条件,适用假释的对象只能是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2、刑期条件,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只能在执行一定刑期后适用假释; 3、实质条件,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期间,必须认真遵
法律规定,假释的条件有: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情形等。
对于有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尚未执行完毕的刑期;对于无期徒刑,假释考验的期限则为十年。对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假释考验期满,就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并公开予以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