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2
(一)对犯罪分子的减刑和假释,都是由执行机关行使减刑或假释建议权,而由人民法院行使减刑或假释决定权,一般情况下,假释的裁定法院应该是罪犯服刑地的高级人民法院。需要注意的是: (1)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假释裁定后,应即报请高级人民法院复核。高
人民检察院认为人民法院假释的裁定不当,应当在收到裁定书副本后二十日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纠正意见。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纠正意见后一个月以内重新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作出最终裁定。
一·、《刑事诉讼法》规定: 1、减刑,对于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的减刑案件由服刑地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对于被判处有徒刑、拘役、管制的罪犯的减刑案件由服刑地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2、假释,对有期徒刑犯的假释,
假释是由法院办理。根据法律规定,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假释。假释需要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假释建议书。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假释。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假释。
为进一步规范减刑、假释案件的审理程序,确保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的合法、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结合减刑、假释案件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对减刑、假
一·、《刑事诉讼法》规定: 1、减刑,对于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的减刑案件由服刑地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对于被判处有徒刑、拘役、管制的罪犯的减刑案件由服刑地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2、假释,对有期徒刑犯的假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假释,是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之后,因犯罪分子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危险性,且不致再危害社会,而附条件地将其予以提前释放的制度。 其次,如果犯罪分子
假释一般是针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的犯罪人,在执行一段刑期之后,因其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积极改造,确有悔改表现,同时也不再导致危害社会,而附条件地将其提前释放的一种制度。 申请假释的条件有: 1、假释对象是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的犯
假释的办理程序如下: 1、由执行强制劳动改造的监狱向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假释建议书,并附相关材料; 2、监狱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收到监狱的假释建议书后审查相关材料; 3、人民法院在审查案件材料后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罪犯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