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14
1、组织卖淫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风化和治安管理秩序。 2、组织卖淫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组织多人进行卖淫的行为。所谓“组织”,是指以招募、雇佣、强迫、引诱、容留等手段,有计划、有组织地使他人从事出卖色相的活动。 3、组织卖淫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
组织、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一点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强迫未成年人卖淫的,依照前款规定从重处罚。如果从个人行为主观上不知道是协助他人卖淫,受他人的蒙骗,则不能构成犯罪
本罪指的是协助他人组织妇女卖淫的行为,即为他人组织卖淫提供便利、创造条件、排除障碍。本罪侵犯的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组织卖淫罪是一种情形恶劣的犯罪,虽然协助组织卖淫并非组织他人卖淫,但在组织他人卖淫犯罪活动中起着重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协助组织卖淫罪的认定为:协助他人组织妇女包括男性卖淫,即为他人实施组织卖淫的犯罪活动提供方便、创造条件、排除障碍的行为,是协助组织卖淫罪。犯此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他人卖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卖淫人员累计达十人以上的; (二)卖淫人员中未成年人、孕妇、智障人员、患有严重性病的人累计达五人以上的; (三)组织境外人员在境内卖淫或者组
组织介绍卖淫罪一般是不存在未遂形态的。如果行为人具有组织介绍卖淫的故意,并实施了组织、介绍他人卖淫的行为的,构成该罪的既遂。如果没有上述情形的,则不构成犯罪。
认定组织卖淫罪的标准是:组织卖淫罪,是指以招募、雇佣、引诱、容留等手段,纠集、控制多人从事卖淫的行为。构成本罪的,一般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组织介绍卖淫罪根据《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规定,组织、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组织、强迫未成年人卖淫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第三百五十九条
组织卖淫罪的处罚标准如下: 1、组织别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3、组织未成年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4、有前两种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