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20
管辖权异议上诉要几份要看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来定。管辖权异议提交上诉状的份数是对方当事人的人数再加上提交给法院的那一份,由法院发给对方当事人并告知其上诉情况。
离婚纠纷中,当事人如果对法院的管辖有异议的,可以向已经立案的法院申请管辖权异议。管辖权异议申请书应当包括申请人、被申请人、请求事项、事实和理由。具体说来,申请人就是离婚纠纷的被告;被申请人是离婚纠纷的原告;请求事项就是请求将离婚案件移送到自
管辖权异议成立裁定书应写明法院名称和文书种类,简述当事人身份信息,写明案由、事实、理由和依据,最后写明裁定结果,由法院署名盖章,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填写日期。
可以五日内,向上一级,《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处理;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5日内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当事人未提出上诉或者上诉被驳回的,受诉法院应通知双方当事人参加诉讼
管辖权异议上诉应该向上一级法院提出,然后递交上诉状以及自己的证据。被告收到法院发来的起诉状之后,认为法院没有管辖权的,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法院裁定驳回的,可以向上一级法院上诉。
管辖权异议原则上只能上诉一次,根据民事诉讼法和最高院有关规定,被告人提出管辖权异议,原则上只能有一次,即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但是还可以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一次上述,上述法院的裁定为终审裁定,无法更改,除非有特殊情况。
可以申请裁定,对于裁定结果不服可以上诉。但是若上诉的管辖权异议被驳回,只能去所属法院参加诉讼。若对于法院审判的结果不满或者有异议的,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上诉的。当对法院判定管辖权有质疑或不服时,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并提交申请书,完成相应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