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1
现役军人办理结婚登记,需要满足登记条件: 1、当事人必须符合法定婚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 2、当事人必须是自愿和无配偶。 3、当事人为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4、当事人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现役军人结婚的限制条件是: 1、军人结婚年龄原则上按照婚姻法规定的法定婚龄执行。但部队干部、战士和职工,应积极响应党和政府关于晚婚的号召,不要过早地恋爱结婚。 2、军队干部选择的配偶必须符合军队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3、战士一律不得在部队内部
现役军人结婚的条件: 1、当事人必须符合法定婚龄,男性不得早于法定婚龄22岁,女性不得早于岁20周岁; 2、当事人必须自愿无配偶; 3、当事人不是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4、当事人没有医学上认为不应该结婚的疾病; 5、一方或双方是本辖
现役军人结婚的条件: 1、当事人必须符合法定婚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 2、当事人必须是自愿和无配偶; 3、当事人不得为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4、当事人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5、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是本
现役军人办理结婚登记,需要满足登记条件: 1、当事人必须符合法定婚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 2、当事人必须是自愿和无配偶。 3、当事人为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4、当事人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现役军人结婚的条件如下: 1、当事人必须符合法定婚龄,男性不得早于22岁,女性不得早于20岁; 2、当事人必须是自愿的,没有配偶; 3、当事人不得为三代以内的直系血亲或旁系血亲; 4、当事人没有医学上认为不应该结婚的疾病; 5、当事人一方或
现役军人申请结婚由部队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负责审批。营职、专业技术10级以下军官和职级相当的文职干部、士官、军队正式职工申请结婚的,由团级单位政治机关审批。现役军人结婚必须提前1个月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或政治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查同意后,填写
现役军人结婚登记所需材料如下: 1、户口本; 2、居民身份证; 3、本单位婚姻状况证明或者居委会出具并加盖婚姻登记专用章的证明; 4、婚前检查证明; 5、双方合影四张彩色照片; 6、军人持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婚姻状况证明; 7、结婚介绍信。
结婚的条件: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现役军人办理结婚登记的要求如下: 1.要提前一个月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或政治机关提出书面的结婚申请。 2.可以到现役军人部队驻地所在地,或户口注销前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也可以是非现役军人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办理现役军人婚姻登记的机关可以是现役军人部队驻地所在地或户口注销前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也可以是非现役军人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现役军人办理结婚登记,需要满足登记条件: 1、当事人必须符合法定婚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 2、当事人必须是自愿和无配偶。 3、当事人为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4、当事人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