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20
离婚诉讼是涉及双方当事人身份关系的纠纷,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到庭应诉,对于人民法院正确审查双方的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以及家庭财产的具体状况等会增加一定的难度。所以说,离婚案件审理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必须亲自到庭。但一方属于下落不明、无民事行为能力、患重
当事人起诉离婚,对方不到庭的,可以离婚。被告拒不接收法院的传票,或被告早已失踪下落不明的情形,法院是可以采取公告送达程序来完成对被告的通知义务,公告送达30日的公告期一满,即便被告不出庭,法院亦可以缺席判决。
离婚不一定是第一次判决的,在审判活动开始时进行调解。在实践中,很多人因为调解而没有离婚的选择。因此起诉离婚不一定导致离婚,一方不存在重大过错。但是对于第二次起诉一般判决,即使法院不判离,也要想方设想挽回婚姻,否则迟早要离开。
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是原告一方不去,法院将按照撤诉处理,对该案件不做任何判决。如果是被告一方不去的,经过法院通知之后仍然不到场的,原告有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经破裂的,法院将会进行缺席判决解除婚姻关系。
1、如果原告本人不出庭,法院将作为撤诉处理。而撤诉后的6个月内,原告是无权就同一理由再次起诉离婚的(协议离婚和被告起诉离婚可以); 2、离婚案件中原告缺席的,被告反诉,缺席判决。民事诉讼法第129条规
1、如果被告下落不明已满2年,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的,原告起诉离婚,人民法院应当直接判决准予离婚。 2、如果被告下落不明已满2年,另一方不申请宣告失踪,直接起诉离婚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对下落不明人
《民事诉讼法》 第九十二条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
起诉离婚对方不出庭也是有可能判决离婚的。法院判决离婚的关键在于确认“夫妻双方感情已破裂,且经调解无效”。具体分析如下: 1、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如果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法院可以缺席判决。被告经过法院两次传票传唤不到庭,
在被告不出庭的情况下,法院也可能会判决离婚。 离婚案件涉及人身关系,原则是当事人双方必须出庭。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如果被告是因为下落不明,无法通知到而不出庭的,法院可以依法做缺席判决;另外,如果对方明知道要开庭,仍然无正当理由拒绝出庭的,
离婚案件中,女方起诉男方要求离婚,如果男方不出庭,法院在下达传票后,可以通过缺席的方式进行审理。 但是,在第一次起诉离婚时,如果一方缺席, 同时,女方又没有法定离婚的情况发生时,人民法院一般不会判决离婚。 因为离婚案件是解除夫妻婚姻关系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