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5
以下因素可以认定驰名商标: (一)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 (二)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 (三)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 (四)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 (五)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
驰名商标具备的条件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规定,驰名商标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作为处理涉及商标案件需要认定的事实进行认定。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下列因素: (一)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 (二)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 (三)该商标的任
中国驰名商标申请条件有: 1、必须是享有良好商品质量信誉的商标商标是商品与商标标识的统一体,商标仅仅是商品的标记,法律并不规定商标所示的商品一定要达到某种质量标准,它只要求符合使用或申请注册时所注册的规格为限。但驰名商标所示商品必须是品质优
根据我国《商标法》、《商标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对驰名商标认定的规定,在坚持被动认定和个案认定的前提下,申请认定驰名商标主要有三种途径: 一、通过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认定需要申请认定驰名商标的,必须通过所在
驰名商标由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法院在审理案件中才会作出认定,一般情况中不可以申请注册驰名商标。根据《商标法》第十四条,驰名商标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作为处理涉及商标案件需要认定的事实进行认定。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下列因素: (一)相关公
驰名商标所有人、利害关系人可撤销驰名商标。依据《商标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除驰名商标所有人驰名商标所有人外,利害关系人也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注册商标。下列主体为利害关系人: (1)驰名商标的被许可使用人; (2)其他有证据证明
驰名商标认定有: 1、驰名商标应当具有一定的相关公众知晓程度; 2、驰名商标应当具有一定的持续时间; 3、驰名商标应当具有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 4、其他驰名商标认定的标准。
驰名商标保护措施有: 1、有关行政部门认定驰名商标时,遵循个案认定、被动保护的原则; 2、全面建立健全驰名商标认定工作监督检查制度,完善现有的相关规定; 3、对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的,禁止使用并不予注册; 4、其他保
驰名商标,是指在中国境内为相关公众广为知晓的商标。驰名商标在我国实行个案认定,在商标纠纷发生时被认定为驰名商标的,在之后的纠纷中并不理所当然地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我国商标法对驰名商标的限制是:生产、经营者不得将“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商品、商品
驰名商标保护措施有: 1、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2、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
驰名商标保护存在的限制是:驰名商标是在处理案件中认定的,生产、经营者不得将“驰名商标”标注用于其他用途。根据《商标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在商标注册审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商标违法案件过程中,当事人依照本法第十三条规定主张权利的,商标局根据审
我国注册的驰名商标的保护方式: 1、恶意抢注方面的保护,依法被认定为驰名商标的,其他人存在复制、摹仿等行为,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2、制定特别制定进行保护,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驰名商标认定工作监督检查制度,以此来
1、驰名商标所有权人向商标局提出认定申请,并提交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使用的持续时间、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等相关证明材料; 2、商标局依法审查申请材料; 3、对于符合相关要求的,由商标局核准认定为驰名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