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09
工伤赔偿的流程:由用人单位或者职工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后,持工伤认定决定书和治疗工伤的费用凭证等材料,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工伤赔偿。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
单位未缴工伤保险,职工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所有的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法追偿。
如果用人单位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要支付以下工伤保险待遇: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劳动者在依法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则依法支付全部的工伤保险
发生工伤事故属于用人单位责任的,用人单位为分散工伤事故赔偿责任风险已为单位职工购买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赔付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的损失,用人单位不再承担其他民事赔偿责任,此时工伤保险待遇与其他民事赔偿不能重复主张。
如因工伤被认定为工伤,应先确定伤残等级,然后根据伤残等级计算赔偿金额,再与单位协商赔偿问题。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当地劳动仲裁申请仲裁,维护其合法权益。工伤职工可以根据用人单位是否缴纳工伤保险获得以下赔偿: 1、用人单位依法为工伤职工缴纳工伤保
员工工伤单位需要赔偿项目: 1.医疗费医疗费实报实销,包括住院期间、康复训练期间、工伤复发期间的医疗费用。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
工伤赔偿金应当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用人单位支付一定的补偿金。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赔偿金的前提是单位参加了工伤保险。当职工受到工伤,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工伤或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的,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工伤医疗费、辅助器具配置、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劳动者因工死亡的,用人单位支付以下工伤保险待遇: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在单位出了工伤事故,可以让用人单位向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经治疗伤情稳定后,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认定工伤后即可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被认定为工伤的还可以享受伤残补助金和伤残津贴。
下列情形的工伤费由用人单位支付: 1.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2.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3.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工伤认定后公司拒不支付工伤待遇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可以持工伤认定决定书和有关材料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书面申请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或者劳动者可以向劳动局申请仲裁,要求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就医疗费达成协议后,用人单位又拒绝支付的,可依法要求法院发出支付令,这种方式也是比较快捷的。职工受伤,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待遇不变,包括福利。单位拒绝支付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