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1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四十一条【遗失武器装备罪】规定:遗失武器装备,不及时报告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非法出卖武器装备罪量刑标准:犯此罪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出卖大量武器装备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罪属于行为犯,只要行为人有非法出卖军队武器装备的行为,无论是否造成盈利的后果,均构成本罪。
非法出卖、转让军队武器装备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出卖、转让大量武器装备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遗弃武器装备罪量刑有两种情形: 1、犯此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若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加重处罚事由。 犯遗弃武器装备罪而遗弃重要或者大量武器装备的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是本罪的加重处罚事由。 这里的重要武器装备,
抢夺武器装备罪既遂量刑具体细分的标准是,行为人实施了抢夺武器装备行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量刑的轻重主要根据行为人的犯罪情节轻重来具体区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四十一条【遗失武器装备罪】规定:遗失武器装备,不及时报告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倒卖武器装备罪的犯罪构成如下: 1、犯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刑法上的军职人员; 2、主观方面由故意构成; 3、犯罪客体是国家对武器装备的管理、使用制度; 4、客观方面由非法将军队的武器装备出卖或者转让给他人的行为构成。
1、客体是武器装备的管理、使用制度。 2、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武器装备规定,非法出卖、转让军队武器装备的行为。 3、主体为特殊主体。即本罪适用于申国人民解放军的现役军官、文职干部、士兵及具有军籍的学员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现役警官、文职干部
犯罪既遂的概念为:犯罪既遂即故意犯罪的完成形态,是指行为人所实施的犯罪行为已经具备了刑法分则所规定的某一犯罪的全部构成要件。犯罪既遂的类型包括四种,即行为犯、举动犯、结果犯和危险犯。
非法出卖、转让军队武器装备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出卖、转让大量武器装备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武器装备的管理、使用制度。所谓武器装备,是指用于杀伤敌人和破坏敌人作战设施的武
构成倒卖武器装备罪的条件有: 1、侵犯的客体是武器装备的管理、使用制度。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武器装备规定,非法出卖、转让军队武器装备的行为。 3、行为人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的现役军官、文职干部等特殊主体。 4、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构成破坏武器装备罪的条件会有: 1、主体要件:主体是特殊主体,是军职人员; 2、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只能出于故意; 3、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部队战斗力的物质保障制度; 4、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上表现为破坏武器装备的行为。
刑法中遗失武器装备罪的立案标准:行为人在遗失武器装备后,不及时报告或存在其他严重情节,包括影响重大任务完成的、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危害或被敌人或者境外的机构、组织和人员或者国内恐怖组织和人员利用,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以及失的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