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4
第一和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并且前三个属于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后三个属于第二顺序的继承人,继承开始后,应当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
遗产继承,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都没有,则按照法定继承: 1、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的继承人不能继承; 2、没有第一顺序的继承人,或者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全部放弃继承权或被剥夺
长子是第一继承人。遗产继承顺序有以下三点: 1、应该先看死者是否有遗嘱,有遗嘱的,应按遗嘱执行; 2、没有遗嘱的,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
妻子是第一继承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定,继承顺序如下:第一:丈夫、子女、父母。第二:兄弟姐妹、祖父母、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第一阶段继承人和第二阶段继承人不继承。第-顺序没有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的继承人继承。本法所称子女,包括受扶养的
子女是第一顺序继承人。相关法律规定的继承顺序为: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所以子女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同配偶和父母共同继承财产。
未继承财产不承担债务。根据《民法典》规定,没有继承财产则没有偿还债务的义务。继承人需要承担债务的前提是继承了财产,且偿还债务是以继承的财产为限,超过部分可以不偿还。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第一顺序继承人一般应该均等分配遗产,但是继承人之间协商一致的可以不均等分配。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可以主张多分遗产。
第一继承人的权利分配情况如下: 1、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应均等; 2、特殊情况下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以不均等;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给予照顾;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或者与
对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可以按下列比例分配: 1、其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均等; 2、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3、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第一顺序,有父母、配偶与子女。第二顺序有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另外,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均等,这是法定继承中遗产分配的一般原则,即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该平均分配遗产,特殊情况下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以不均等。特殊
第一顺位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其中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第一顺序继承人是指法定继承遗产的继承顺序,排在第一顺序的人,是针对第二顺序继承人而言,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其中配偶,不论男女,继承权是平等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