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30
未约定期限的租赁合同可以视为不定期租赁。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约定租赁期限在6个月以上而未采用书面形式的,不论是否有证据证明,一律视为不定期租赁合同。
租赁合同未约定租赁期限的,双方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通过以上方式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不定期租赁合同的当事人任何一方都有权随时终止合同,但出租人终止合同时,应当给承租人合理的准备期限,
物业服务合同终止后应承担的后合同义务: 1、原物业服务人应当与新物业服务人进行交接,并履行相关告知义务; 2、原物业服务人退出物业服务区域,移交物业服务用房和相关设施、物业服务所必需的相关资料、由其代管的专项维修资金等。
租赁合同的定义:租赁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将标的物交付另一方使用、另一方为此支付租金并于期满后归还标的物的协议,租赁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可以采用口头形式订立。
租赁合同最长期限为二十年。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租赁期限超过二十年的,超过的部分无效。约定了明确期限的租赁合同,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异议的,原租赁合同有效,变为不定期租赁合同。
应盖公章。公章在所有印章中具有最高的效力,是法人权利的象征,对外签订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件,均可使用公章。合同专用章,是单位对外签订合同时使用,可以在签约的范围内代表单位,单位承受由此导致的权利义务。有些公司公章是代替合同专用章在使用。
租赁不合法的房屋,租赁合同无效。《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房屋租赁合同,是指房屋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签订的关于转让出租房屋的占有权和使用权的协议。其内容是出租人将房屋交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定期向出租人支付约定的租金,并于约定期限届满或终止租约时将房屋完好地归还给出租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