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06
夫妻共同财产婚前的不算。根据我国民法典第1062条的规定,夫妻共同财产主要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获得的财产。换句话说,要认定一项财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明确财产的取得时间是关键。与此同时,根据我国民法典第1063条的规定,一方
离婚净身出户之后,并不能要财产。在法律上,这主要表述为:双方协议离婚或者登记离婚之后,没有取得夫妻共同财产的一方,不能因为净身出户的原因,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法律同样规定了离婚之后,能够再次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特殊
离婚的时候一方有转移财产的行为是属于违法的。法律明确规定了如果任何一方隐藏,转移,变卖夫妻共同财产的,都是属于违法的行为。转移的一方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时候,是要少分财产或者是不分财产的。离婚的时候,如果面对对方隐匿转移财产,那么一定要注意
首先,如果被继承人有配偶且有夫妻共同财产的,在继承开始之前,应当从其财产中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部分,分割一半给其配偶,剩余的财产才属于其遗产。关于遗产如何分割,首先要先看被继承人有没有留下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如果有的,应当优先按遗赠扶养协议
夫妻财产原则上应当平分。具体处理也可以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来源而有所不同。不适合分居的夫妻共有房屋,根据双方住房条件,本着照顾女方或无过错方的原则,归一方所有。分割房屋的一方应当按照房屋价值的一半给予对方补偿。双方条件平等的,应当照
离婚的时候夫妻双方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如果是婚前财产,则不需要进行分割。一方婚前购买的房产不一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只有在以下两种情况才是属于夫妻共同的财产。第一是婚前由一人出资,但是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那么房屋是算作夫妻的共同财产。
起诉离婚是需要双方到场的,就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来说,如果没有某些特殊情况存在,起诉离婚又一方不到场,而另外一方不能给到充分的证据证明感情破裂,那么一般情况是不会判决离婚的。需要当事人在6个月以后,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申请。 离婚诉讼是涉及双方
离婚时安置房的分配,又被称为对夫妻财产进行的分割。安置房是指,政府对被拆迁和征收的居民进行安置所安排的房屋。因此,安置房的所有权的归属与征收行为的时间相关。如果安置房的取得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的话,同时所拆迁的房子属于双方共同所有,这时候
在司法实践中,离婚案件中对待房改房的态度比较特殊,因为当事人可能对该房屋没有产权或者没有完整的产权,如果双方协商不成有争议的,人民法院也不会擅自对该房屋归属进行判决。而是暂时性的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直到一方或双方当事人取得上述房屋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因此,一般来说,如果夫妻一方用个人婚前财产购买的房产,属于其个人财产,配偶在离婚时是无权请求分割的。但
彩礼钱不一定是女方个人财产,彩礼的财产性质可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1、男方或男方父母在双方结婚之前将彩礼钱给女方,这种情况下,彩礼钱属于女方个人财产。2、如果男方或男方父母将彩礼钱给女方父母,则属于女方父母的财产。3、如果男方或男方父母在男女
按揭婚前房离婚时分配如下: 1、如果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那么房子由当事人自行协商分配方式,可以由一人获得产权,给与另一方补偿。协商不成,由法院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2、如果属于个人财产的,则不进行分配。 因此,离婚时
房产的继承分为两种方式,第一种是法定继承,第二种是遗嘱继承。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有遗嘱的应当按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首先看继承人以外的法定继承人对于遗嘱是否存有争议,如果没有争议,由所有其他法定继承人协助遗嘱继承人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