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工伤职工在停工休假治伤期间单位不给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先和公司好好协商,不能协商一致的,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法律规定在劳动者工伤期间,停工留薪,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我国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在停工留薪期内,用人单位都不能通过各种理由停发,或部分停发劳动者的工资和福利待遇。如果单位不按照法律支付劳动者工伤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那就属于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是违法行为。劳动者应该据理力争,采取一定的策略,要
工伤单位不管,职工是可以个人提出工伤认定的。职工发生工伤的,用人单位应当自工伤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提交申请的,职工是可以在工伤发生的一年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因此工伤是可以由员
工伤认定单位不认是单位员工的,员工可以提供劳动合同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没有劳动合同的,可以提供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考勤记录、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用记录等凭证证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用人单位应在三十日内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未申请的,工伤职工应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申请。发生工伤事故,单位不给申报的劳动者可以自己去社保局申请工伤认定。认定后公司不赔偿的可以起诉处理。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被认定为工伤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职工治疗工伤期间的
申请工伤认定时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单位员工可收集相关的证明材料来依法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无正当理由不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依法给予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依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认定公司不配合时,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劳动者发生工伤后,单位不给工伤认定书的,可以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索要的。工伤认定书是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然后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和该劳动者所在的
工伤职工在停工休假治伤期间,可以享受全勤的工资福利待遇。由于用人单位发给职工的工资福利待遇可能有区别,因此工伤职工的原工资福利待遇与受伤上个月的工资福利待遇不一定吻合。但是,不管怎样,在停工留薪期内,用人单位都不得以各种理由停发或部分停发劳
工伤认定单位不认时单位员工可以自己向社保部门提出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未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人社局提出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应当在1年内自行向统筹地区人社局提出工伤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