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7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交通事故赔偿费用有这些: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进行确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3)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4)护理费以及住宿费等。
交通事故的误工费,赔偿如下: 1、交通事故的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2、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
计算交通事故赔偿费用的具体公式:医疗费=受害人的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护理费=医疗当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住宿费可参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和住宿时间来确定等。
一、事故赔偿费用计算如下: 1、医疗费,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2、交通费,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 3
交通事故赔偿各项费用的计算是不同的,比如医疗费以实际产生的为准、误工费根据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
住宿费一般以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为标准进行计算。 其计算公式为:住宿费赔偿金额=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时间。需要注意的是,住宿费不包括受害人或其亲属于亲友家住宿的费用。住宿费的计算还有必要限制陪护受害人的亲属的人
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所产生的损害赔偿关系中,其权利主体是死者的近亲属,他们是死亡抚恤的对象及求偿扶养生活费和精神抚慰金的求偿主体,是该法律关系中的直接当事人,直接享有上述请求权。依照有关死亡抚恤的规定,可以成为这种权利主体的人,一般应当是死者
出了交通事故赔偿费计算方法如下: 1、医疗费用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费用、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3、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和护理人数确定; 4、交通费按受害人
按下列标准计算误工费:1.对有固定收入的,应当按照其实际减少的损失计算误工费损失赔偿。2.对于无固定收入,受害人能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按期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水平计算。3.对于无固定收入,受害人不能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
交通事故后的误工费赔偿的确定: 1、误工费的计算标准,应当以交通事故受害人收入状况乘以误工时间; 2、受害人的收入状况根据其有无固定收入来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3、误工时间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费用的计算方法是:按照交通事故审理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标准的二十倍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倍;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倍计算。
护理费赔偿计算公式为:交通事故发生地护理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护理人数。 护理人员有收人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人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