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08
《民法典》规定公证遗嘱需要申请人携带财产证明、身份证、户口本、继承人的身份信息等资料到公证处进行办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立遗嘱人还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法律规定被继承人可以订立遗嘱,不让父母继承其遗产,由其他法定继承人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继承。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当事人申请对遗嘱进行公证的,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如果遗嘱中涉及不动产的,应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当事人申请遗嘱公证的,不可以委托他人办理。
1、如果申请人为境内的,应提供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如果境外的,应提供护照或其他境外身份证件等等。 2、立遗嘱涉及的财产凭证。 3、立遗嘱人的亲属关系证明及相关的婚姻状况证明,和立遗嘱人已经写好遗嘱的草本。 4、如果遗嘱中指定遗嘱执行人的
法律规定公证遗嘱的办理是: 1.申请人须填写公证申请书,并出具身份证明、财产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 2.审查遗嘱人是否有完全的行为能力,遗嘱的内容是否合法等; 3.进行公证,公证必须到的公证机关办理。
遗嘱公证是指公证处根据立遗嘱人的申请,依法证明遗嘱人设立遗嘱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 公证遗嘱的程序: 1、立遗嘱人提出申请,立遗嘱人必须亲自向本人住所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不能委托他人办理; 2、公证处受理; 3、遗嘱的审查; 主要审查
订立公证遗嘱本质上就是将已订立的遗嘱到公证机关办理公证就可,办理遗嘱公证按下列程序进行: 1.申请。遗嘱人办理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遗嘱人住所地或者遗嘱行为发生地公证处提出申请。 2.审查。公证处对遗嘱的内容以及订立遗嘱人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
办理公证遗嘱须由遗嘱人亲自到公证机关口述或书写遗嘱,公证人员要对遗嘱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认真审査,在确认其有效性后,由公证员出具《遗嘱公证书》。经公证的遗嘱由公证员和遗嘱人签名并加盖公证机关公章,制成一式两份,分别由公证机关和遗嘱人保存。
遗嘱公证是指公证处根据立遗嘱人的申请,依法证明遗嘱人设立遗嘱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 公证遗嘱的程序: 1、立遗嘱人提出申请,立遗嘱人必须亲自向本人住所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不能委托他人办理; 2、公证处受理; 3、遗嘱的审查; 主要审查
继承遗嘱不需要公证,但如果是公证遗嘱则需要公证。遗嘱分为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和公证遗嘱。公证遗嘱需要遗嘱人到公证机构办理,而其他遗嘱只要符合法定的程序,不需要公证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有公证遗嘱的,并不是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而是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经过公证的遗嘱有很强的法律效力,但是在某些情况下也可能失去效力,比如: 1、遗嘱内容侵害国家、公共或第三人的利益; 2、遗嘱人在立遗嘱后以事实行为改变遗嘱; 3、遗嘱取消了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4、遗嘱没有为胎儿保留
公证遗嘱最有效,具体如下: 1、公证的遗嘱和最后一份遗嘱如果是两者同时存在的话,那么公证遗嘱自然而然的要大于自书的遗嘱; 2、公证之前的遗嘱就专门由公证机关进行审查、核实过的,从而所存在的法律效力也是最强的,任何人都是不能进行更改。公证遗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