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22
监视居住到期后不一定要收监。如果监视居住期满后仍没有充分证据证明嫌疑人构成犯罪的,则不会收监;如果监视居住期满后有充分证据证明嫌疑人的犯罪事实需要逮捕的,则会对嫌疑人进行拘留或者逮捕。
如果符合判刑条件,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涉嫌犯罪被逮捕,符合条件的可以办理监视居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
不批捕后还要监视居住的原因是: (1)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虽然是犯罪嫌疑人,罪行很严重,但是逮捕不适宜; (2)可能是孕妇,或者是正在哺乳自己的婴儿,也不适宜对其采取严厉的逮捕措施; (3)可能是没有生活自理能力的人的唯一的抚养人。
不批捕后还要监视居住的原因如下: 1、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虽然是犯罪嫌疑人,罪行很严重,但是逮捕不适宜; 2、可能是孕妇,或者是正在哺乳自己的婴儿,也不适宜对其采取严厉的逮捕措施; 3、可能是没有生活自理能力的人的唯一的抚养人; 4
不批捕,还要监视居住的理由是: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虽然是罪行严重的犯罪嫌疑人,但是不适宜采用逮捕;孕妇,或者是正在哺乳自己的婴儿,不适宜对其采取严厉的逮捕措施的。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监视居住属于强制措施的一种,如果证据不足,将来可能不起诉,期限届满之后会解除监视居住;如果证据充足,检察院会起诉到法院,法院会依法判决。
监视居住只是一种审前的措施。监视居住后可能还会判刑,判刑还会收监。监视居住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责令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得离开指定的区域,并对其行动加以监视的强制方法。
被监视居住与坐牢概率大小其实并没有直接关系,监视居住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了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而依法对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采取限制或者剥夺的
涉嫌犯罪被逮捕后符合监视居住条件的可以监视居住。监视居住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责令未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得离开指定的区域,并对其行动加以监视的强制方法。
被监视居住与坐牢概率大小并没有直接关系。监视居住坐牢几率大小取决于犯罪嫌疑人的犯罪情况。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