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22
监视居住审查逮捕期限最长是三十七天。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
监视居住与最终刑罚是否缓刑并无直接必然联系,也没有因果关系,所以两者无比较的客观条件。所以,即使之前有被监视居住,在开庭审判的时候,能不能判处缓刑,这还是需要根据案情决定,而并不是必然的。
监视居住的逮捕证,一般会在拘留后十天左右的时间内下达,最长会在三十七天内下达。如果未在上述时间下达的,说明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法律上明确规定了拘留的有关期限,需要根据当事人的实际情况,来进行合法的认定处理的。 监视居住会判实刑吗 1、监视居
批捕后可以监视居住。但需符合以下条件: 1、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3、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4、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5、羁押期限届满
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涉嫌犯罪被逮捕,符合条件的可以办理监视居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
若犯罪嫌疑人被适用监视居住的刑事强制措施,则是有可能还会被人民法院判刑处罚的;监视居住是为了确保刑事诉讼顺利进行所适用的措施。《刑事诉讼法》规定,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监视居住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责令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得离开指定的区域,并对其行动加以监视的强制方法。监视居住的种类包括:住所监视居住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 监视居住属于刑事强制措施,与是否被判刑无关。
监视居住只是在刑事诉讼中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的一种强制措施,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了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而依法对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采取限制或者剥夺的各种强制性方法。被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并不意味着罪
监视居住后可能还会坐牢。 1、监视居住只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不是刑事处罚; 2、被监视居住后,如果被告人经审理后被判处拘役以上刑罚,可能仍必须坐牢。 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
监视居住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人民检察院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决定和执行是否合法实
监视居住转逮捕的条件如下: 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 2、干扰证人作证; 3、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4、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会见他人或者通信; 5、对于违反法监视居住的规定的,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6、需要予以逮捕
监视居住只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不是刑事处罚。被监视居住后,如果被告人经审理后被判处拘役以上刑罚,可能仍必须坐牢。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